关于印发《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经开区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辉县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现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16日
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政策落地见效,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根据住建部《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和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新安委〔2022〕7号)要求,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房屋征收拆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安全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荣毅任组长,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李德用科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市住建住房保障科、市征收办及县(市)、区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督查情况的汇总、通报工作。
各县(市、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按照“谁发布、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属地管理,明确拆迁主体责任,重点查处工程违法转发包、施工单位未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拒不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行为。各县(市、区)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应对本辖区内房屋征收项目的拆除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应当将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等资料报送市住建局进行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压紧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房屋征收拆迁领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聚焦全市房屋征收拆迁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坚持问题导向、专注目标导向、直面效果导向,立足全面整治影响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大风险隐患,为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摸底排查全市房屋征收拆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坚决杜绝“漏管失控”问题发生,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五、工作安排
一是为确保专项督查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房屋征收拆迁领域专项督查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次行动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衔接,促进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监管水平。市住建局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层级督查。
三是各县(市、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行业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施工现场针对大风强对流天气、汛期暴雨、夏季高温、冬季冰冻等重点时段的应急保障措施,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处突演练,提升综合防范处置风险能力。要通过深入开展专项督查行动,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真建真用,提升施工工人安全素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是各县(市、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行动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通过组织企业人员观看事故警示片、开展安全宣传展、邀请专家宣讲、开展演讲比赛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效果。
五是各县(市、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于6月22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分别报送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附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工作台账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工作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序号 | 县(市、区) | 房屋征收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棚户区、城中村、公益项目、旧城改造) | 项目实施日期(年月) | 征收范围 | 征收户数 | 征收房屋面积(万、㎡)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房屋拆除实施单位 | 已完成征收户数 | 未完成征收户数 | 安置房建设单位 | 征收项目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 现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