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支持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4374次

新乡市支持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我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规范装饰装修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装饰装修行业秩序,推动全市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新乡实际,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市住建局制定了《新乡市支持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明确了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环保节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强化安全为基本原则,推动我市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

《若干措施》从平台培育、宣传推介、行业管理、市场监管、鼓励支撑、本地融合等多方面制定了18条推动我市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主要措施有:

1.支持有实力、有潜力的平台企业做大做强,打造集创意设计、材料研发、采购交易、展览展示、品牌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家装服务平台。

2.通过鼓励和支持本地高等院校、民办教育机构、平台企业以组织讲座、开展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装饰装修行业人才培育,特别是对企业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或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按照“一招四引”(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招商引金、招商引企)给与优惠政策。

3.支持平台企业在我市举办品牌发布、行业年会等活动,对办展实际支出经费给予50%的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

4.对知名装饰装修企业来新注册的进行“一站式”办理。支持本地中小企业发展,对已纳入统计库且年度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5.凡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晋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优质装饰装修企业参与我市政府投资的装饰装修项目建设。

6.限额以上的既有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符合《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有关规定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支持装饰装修行业参与民宿、精雅农舍、小气候度假区等建筑的设计,将富有特色的地域建筑设计融入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中,形成创意灵感地、网红打卡地。

8.引导装饰装修行业由室内向外景发展,支持企业参与城市街心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设计和建设工作。

《若干措施》明确了在推动我市装饰装修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金融局、文旅局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和相应职责。

三、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注册在新乡市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的从事装饰装修业务的企业。各县(市)政府,凤泉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可参照执行。

四、起始时间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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