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河南省园林单位 园林小区及城市道路 公园 广场绿化达标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3 浏览:3146次


豫建城〔20143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园林单位  园林小区及城市道路  公园  广场绿化达标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


近年来,随着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迅速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措施和新要求,制订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城镇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和《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城市园林绿化新的指导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城镇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等相关指标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河南省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及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化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河南省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选办法及标准》(豫建规园〔20048号)、《关于修订“河南省城市道路绿化达标标准”的通知》(豫建城〔19979号)、《河南省城市公园绿化达标标准》(豫建城〔199978号)、《河南省城市广场绿化达标标准》(豫建城〔1999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河南省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标准


      2. 河南省城市道路绿化达标标准


      3. 河南省城市公园绿化达标标准


      4. 河南省城市广场绿化达标标准


 

2014616       


 

 

附件1


河南省园林单位  园林小区标准


一、领导重视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单位职工、小区居民爱绿护绿意识强,模范遵守城市园林绿化有关法律、法规,无违规、毁绿现象发生。


二、总体规划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有绿化规划设计图纸,并按规划实施;单位、小区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以植物造景为主,种类丰富,突出乡土植物,配置合理,季相变化明显,景观优美;本地木本植物种类达到80%以上;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建有林荫停车场和林荫路。


四、新建单位、小区原有树木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严禁古树名木和大树移植;胸径大于15cm的速生树种乔木数量和胸径大于12cm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10%;种植密度合理,避免过度密植。


五、沿街围墙实施拆墙透绿;大力推广立体绿化,立体绿化推广率达到80%以上。


六、居住区中央建有应急防灾避险公共绿地及活动场所,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人均不小于1平方米;座椅、果皮箱、健身器材、灯饰等配套设施齐全;具有适量的园林小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美观优雅、富有特色;宅间绿地宽度达到20以上。


七、单位、小区地面铺装应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材料,其铺装面积达到铺装总面积的60%以上;园路及铺装广场线条流畅,美观平整,无明显破损,与周围地形、水系、植物、景区(点)及其他设施有机结合,形成完整游览空间。


八、采用微喷、滴灌、渗灌和其他节水技术的灌溉面积大于等于总灌溉面积的80%;设置有雨洪利用措施;采用再生水和自然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灌溉和造景。


九、合理选用实用、美观的节能照明灯具,亮灯率99%以上;禁止使用假树、假花,控制树体亮化。


十、植物生长茂盛,无死株、缺株、残株和干枯枝,无杂草、斑秃、黄土裸露及病虫危害,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40%以上;树木树形优美,草坪平整美观,绿篱修剪整齐,花坛花带草花更换及时。


十一、单位、小区整洁卫生,全日保洁,垃圾及时清运,无废物堆积或杂草丛生的死角;水质清洁,水面无漂浮杂物,设施卫生、安全,完好无损。


 

附件2


河南省城市道路绿化达标标准


    一、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园林景观路绿地率达到40%以上;红线宽大于50的道路,绿地率达到30%以上;红线宽40-50的道路,绿地率达到25%以上;红线宽小于40的道路,绿地率达到20%以上。


二、道路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道路绿化中乔、灌木种植应达到60%以上。


三、行道树选择科学,配置合理、规格一致,枝下高达到3.5以上,胸径10厘米以上,树干通直,冠大荫浓,生长健壮,形成完整的林荫道路。树穴规格一致,整齐划一。


四、道路分车绿化带及路侧绿化带(或绿地),以乔、灌木为主,乔、灌、花、草配置合理,品种、层次丰富,季相变化明显,景观特色突出;园林小品等设置得当,与周围环境协调。


五、严禁古树名木和大树移植;新建道路胸径大于15cm的速生树种乔木数量和胸径大于12cm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10%;种植密度合理,避免过度密植。


六、人行道和慢行通道铺装推广应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材料,其铺装面积达到铺装总面积的80%以上;整体美观平整,无明显破损,直线笔直、曲线自然流畅,能够形成完美的构图。


七、喷灌、微喷、滴灌、渗灌和其他节水技术推广率达到80%以上;设置有雨洪利用系统,积极采用再生水和自然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灌溉。


八、合理选用实用、美观的节能照明灯具,亮灯率达到99%以上。禁止使用假树、假花,控制树体亮化。


九、道路完好率在98%以上,道路平整,下水道、窨井、水蓖、框盖、路沿等完好无缺损;人行道铺装完整,无障碍通道设置合理;道路标志标牌齐全、规范,清晰可辩。


十、公厕、休息座凳、果皮箱等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完好无损,公厕无障碍通道设置合理,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


十一、植物生长茂盛,无死株、缺株、残株和干枯枝,无杂草、斑秃、黄土裸露及病虫危害,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40%以上;树木树形优美,草坪平整美观,绿篱修剪整齐,花坛花带草花更换及时。


十二、道路绿地整洁卫生,无垃圾死角;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等现象。


 

附件3


河南省城市公园绿化达标标准


一、总体规划布局合理,各项指标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主题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明显。


二、以植物造景为主,种类丰富,突出乡土植物,配置合理,季相变化明显,景观优美;本地木本植物种类达到80%以上;绿地率达到7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公园内历史文物和古树名木保护良好,新建公园原有树木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严禁古树名木和大树移植;胸径大于15cm的速生树种和胸径大于12cm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10%;种植密度合理,避免过度密植 。


四、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立体绿化,立体绿化推广率达到80%以上;新建公园出入口建有林荫停车场。


五、园林建筑、小品突出公园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能够充分展示地方历史文化风貌;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公园总面积的3%;公园内禁止设楼堂馆所、高档餐馆。


六、园路铺装推广应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材料,其铺装面积达到铺装总面积的60%以上;园路及铺装广场线条流畅,美观平整,无明显破损,与周围地形、水系、植物、景区(点)及其他设施有机结合,形成完整游览空间。


七、采用微喷、滴灌、渗灌和其他节水技术的灌溉面积大于等于总灌溉面积的80%;设置有雨洪利用措施;采用再生水和自然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灌溉和造景。


八、合理选用实用、美观的节能照明灯具,公园亮灯率99%以上;禁止使用假树、假花,控制树体亮化。


九、园内公厕、休息座凳、果皮箱等布局合理,完好无损;公厕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0m,厕所保持清洁、无异味,无障碍通道设置合理。


十、绿化管养精细,植物生长茂盛,无死株、缺株、残株和干枯枝,无杂草、斑秃、黄土裸露及病虫危害,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40%以上;树木树形优美,草坪平整美观,绿篱修剪整齐,花坛花带草花更换及时。


十一、现有公园绿地不被侵占,古树名木和珍贵树种保护完好,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园内标识标牌齐全,科学配备应急避险设施,满足防灾避险需要。


十二、园内服务设施卫生、安全,完好无损;园容整洁卫生,全日保洁,垃圾及时清运,无废物堆积或杂草丛生的死角;水面无漂浮杂物,水质清澈无异味。


十三、公园职工服务周到,文明礼貌,职业道德高尚;园内秩序良好,无随意践踏绿地和占道经营现象;控制游乐设施的设置,加强安全管理,无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4


河南省城市广场绿化达标标准


    一、总体规划布局合理,主题突出,具有地域特色。


二、植物配置以乡土植物为主,本地木本植物种类达到80%以上;绿地率达到6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乔、灌、草、花合理搭配,色彩丰富,季相变化明显;建有林荫停车场和林荫路。


三、严禁古树名木和大树移植,新建广场胸径大于15cm的速生树种乔木数量和胸径大于12cm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10%;种植密度合理,避免过度密植。


四、广场地面铺装推广应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材料,其铺装面积达到铺装总面积的60%以上;整体美观平整,无明显破损,直线笔直、曲线自然流畅,能够形成完美的构图。


五、采用喷灌、微喷、滴灌、渗灌和其他节水技术的灌溉面积大于等于总灌溉面积的80%;设置有雨洪利用系统;采用再生水和自然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灌溉和造景。


六、合理选用实用、美观的节能照明灯具,广场亮灯率99%以上;禁止使用假树、假花,控制树体亮化。


七、园林建筑小品、城市雕塑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能够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八、广场公厕、休息座凳、果皮箱等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完好无损,无障碍通道设置合理;标志标牌齐全。


九、绿化管养精细,植物生长茂盛,无死株、缺株、残株和干枯枝,无杂草、斑秃、黄土裸露及病虫危害,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40%以上;树木树形优美,草坪平整美观,绿篱修剪整齐,花坛花带草花更换及时。


十、广场整洁卫生,无垃圾死角;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等现象发生。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6月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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