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新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全面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主体诚信经营,按照《新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价初审结果及各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人民网留言、市长信箱、12345热线等平台投诉的处置结果,现将2021年度新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如下:
参加本次信用等级综合评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共351家,其中优秀(AAA)12家、良好(AA)31家、合格(A)249家。
附件:2021年度新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结果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