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法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法律服务
二、采购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期限:2026年6月30日-2027年6月30日。
(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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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
具体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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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法律咨询 |
为采购人日常工作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或建议 |
不限次数(满足实际工作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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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审查 |
审查、修改采购人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法律文书 |
不限份数(本年度所有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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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性文件审查 |
对采购人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决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不限份数(本年度所有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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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复议、诉讼代理 |
代理采购人参与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案件 |
不限件数(本年度所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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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培训 |
为采购人依法行政、规范工作进行法律培训 |
完成培训计划及工作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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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法律事务 |
为采购人提供其他涉法事务方面的服务 |
根据工作所需 |
(三)服务团队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指派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熟悉行政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法等与住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具有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业绩。
六、报名流程
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6房间。
2.凡有意参加询价者,递交询价单时必须携带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为供应商本人的应提供供应商证明及供应商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需提供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团队人员组成。
七、关于本项目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 11日18: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报价文件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九、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6房间。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3696550
2026年6月4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