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办理窗口的公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群众:
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统一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的服务质量与效率,便于企业和群众办理事务,现就我市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办理窗口地址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新乡市市本级(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经开区、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的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相关业务,均统一迁至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9号、10号窗口集中受理,咨询电话为0373-3077349。原业务办理窗口即日起停止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
本次调整涵盖的业务范围包括: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关联业务(含司法协助执行等情形)。
业务承办单位:新乡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0373-2827591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群众根据本公告指引,至指定窗口办理业务。我局将不断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各方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7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