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决定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申办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商品房预(销)售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 | 原件 | 1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签章齐全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3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复印件一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5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6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一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7 | 商品房预(销)售方案原件一份 | 原件 | 1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签章齐全 |
8 | 商品房面积预测成果报告书原件一份 | 原件 | 1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签章齐全。【项目坐落与规划证不一致的需提供门牌号码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
9 | 施工进度计划原件一份 | 原件 | 1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签章齐全 |
10 | 公示牌及价格表原件一份 | 原件 | 1 | 纸质 | 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签章齐全 |
11 | 投资证明原件一份 | 原件 | 1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签章齐全。【**开发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号楼,现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多栋需加均字)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原件)。由监理公司出具证明,需提交监理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2 | 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同意办理预售的通知复印件一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2009年6月1日以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需提供) |
13 | 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证明原件一份 | 原件 | 1 | 纸质 |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项目第一栋和最后一栋办理预售许可证需提供】 |
14 | 物业中标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五、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咨询电话:0373-3077349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74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