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二、事项类型:其他权利
三、决定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申办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 |
2 | 施工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复印件核验 |
3 | 消防工程竣工自检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 |
4 |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 |
5 | 消防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专项审查报告、《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图纸设计变更单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 |
6 |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 |
7 |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 |
8 |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证明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 |
9 |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复印件核验 |
五、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咨询电话:0373-3077349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72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