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事项类型:其他职权
三、决定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申办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表 | 原件 | 1 | 纸质 | 政府部门核发 |
2 |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复印件存档 |
3 |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复印件存档 |
4 | 房屋租赁合同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存档 |
5 | 房屋转租的,原租赁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存档 |
6 |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需提交委托人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原件存档 |
7 |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 | | |
五、受理方式
(一)办公地受理:直接到新乡市卫滨区健康路28号院东二楼提交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二)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咨询电话:0373---2827565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健康路28号院东二楼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秋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