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电梯)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决定机构: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申办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起重设备备案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租赁单位公章,一份存档 |
2 |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3 | 产品合格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4 | 设备购买发票和合同 | 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五、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咨询电话:0373-3077349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76窗口/(住建局综合办理区)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