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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作者:行政事项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0-04-06 19:05:05 浏览量:5324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电梯)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决定机构: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申办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起重设备备案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需加盖租赁单位公章,一份存档

2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不存档

3

产品合格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

各1

纸质

原件核验,不存档

4

设备购买发票和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

各1

纸质

原件核验,不存档

五、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咨询电话:0373-3077349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76窗口/(住建局综合办理区)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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