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放管服”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主体诚信经营,根据《新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组织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新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工作,2021年度参评351企业家,其中优秀(AAA)12家,良好(AA)31家,合格(A)249家。2022年参评企业416家,评价情况已完成汇总,结果暂未公布。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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