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3月7日上午,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后,我市立即组织召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调度会暨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和专班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平原示范区、辉县市、市消防支队作典型发言,市安委办张景雷同志宣读了我市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副局长冯精钢同志通报了我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局长杨庆峰对抓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沈丘县“2.14”民房浴池局部垮塌事故发生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2月17日紧急召开会议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目前各县区和各行业部门已基本完成对经营性自建房的初步排查,形式上我市走在了全省前列。但从县区排查上报和市专班督导情况来看,依然存在排查不精准、鉴定占比低等问题,实际效果还需进一步检验。
会议强调,不能以事故性质错误判断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牢记我市古固寨浴池坍塌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此次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不能偏重排查整治而忽视制度执行的根本性。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引导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履行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要科学理解把握巩固提升行动和专项整治的统一性。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与我们前期部署开展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目标一致、重点相同,各县(市、区)、市自建房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在动员部署阶段、排查整治阶段、总结评估阶段做好相应工作,用扎实的整治成效展现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守牢事故“红线”和履职“底线”,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