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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调研指导情况的通报
作者:质量与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0-05-13 11:08:19 浏览量:3192

关于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调研指导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调研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建质安[202011号)要求,423日至55日,市住建局成立7个调研指导组,由县级领导带队,随机抽取7名执法监管人员和14名安全生产专家,对县(市)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并在五一假日期间和51011日,分两次对前期调研指导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调研指导组按照四不两直原则,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取工程项目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施工消防安全;土方堆场及装卸;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应急救援准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理单位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

共随机抽查14个县(市)区72个建筑工地、14个市政工程、8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3个村镇工程、1个老旧小区物业消防,共发现安全隐患418条,下达各类通知书82份,其中《限期整改通知书》5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9份、执法建议书10份,截至目前,已整改隐患336条。市本级共抽查建筑工地24个,发现隐患问题133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已整改隐患133条。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召开后,各县(市)区均制定了方案,召开了会议,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监督检查。通过调研指导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业监管方面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负责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除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外,还承担消防验收、扬尘防治、农民工工资纠纷协调处理等工作,导致监管力量不能聚焦安全监管持续发力。

二是执法力度软弱。辉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安全巡查不到位,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尺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重大隐患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安全生产压力传导层层衰减,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以来没有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二)企业主体责任方面

1.市场行为:

一些工程项目建筑市场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批先建现象频频发生,肢解发包、出借资质、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比较突出。典型项目有:原阳县盛和府项目。

2.现场行为:

一是辉县市三里城邦项目、封丘县祥符调大剧院项目、封丘县中诚、豫府2#楼项目、封丘县嘉祥名郡四期二标段项目、高新区东哲中南府50#楼项目、高新区莱茵半岛二期小区3#楼项目、牧野区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一期10#厂房项目分别存在项目经理不到岗;监理总监不到岗;现场安全员配备数量不足;一些项目未设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原阳县晟基名苑16#AB楼项目、获嘉县一品郡府雅苑16#17#楼项目、高新区东哲中南府50#楼项目、封丘县祥符调大剧院项目、卫辉市守拙园大禹湖畔6#楼项目、卫辉市万汇城项目一期A6#项目普遍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危大工程实施过程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无审核、无审批;现场安全资料缺项、造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落实;特殊工种证件过期、未持证上岗等严重现象。

三是原阳县晟基名苑16#AB楼项目、封丘县中诚、豫府2#楼项目、封丘县嘉祥名郡四期二标段107#楼、辉县市三里城邦项目、凤泉区中云龙山(一期)项目、平原示范区中昂朗悦项目20#楼项目、平原示范区建业比华利庄园三期一标22#楼项目、平原示范区蓝光雍锦府8#楼项目、牧野区新松机器人产业园一期10#厂房项目存在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变形、基础积水未及时清理;主体内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卸料平台锚固环未采用压板固定,悬挑梁锚固环数量不足;脚手架悬挑钢梁锚固长度不足、部分立杆间距过大、架体上堆放建筑材料;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产品(卷扬机、倒顺开关);安全警示标志缺失严重、消防器材数量配备不足或过期等严重问题。

三、工作要求

针对通报指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判本地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扬尘管控三位一体、统筹推进,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持续深化隐患治理,务求工作实效。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查未批先建、边设计边施工、边办手续边施工工程项目,从源头把控建筑市场行为,在前端筑牢安全生产基础;要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做到精准治患,常态化管理。一是强化土石方装卸、运输安全管控措施,重点对建筑工地渣土堆场环境、堆存量、堆存高度、放坡情况、封闭围挡挤压情况、装卸方式、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问题进行排查治理;二是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要围绕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从方案制定、队伍选择、现场施工等各个环节进行深入排查治理;三是要强化人员到岗履职,重点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四是强化隐患整改落实机制,要建立完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专案专人专班专责的三单四专一台账机制,明确整改任务、责任、时限、要求,实行全程跟踪、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彻底清零五是强化村镇工程监管,对村镇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和其他限额以上建筑工程,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村镇规划范围内限额以下工程,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机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村庄农民自建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的服务管理体系,严格依法监管。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重点加强招投标、施工许可、安全许可、安全监督等环节的协同配合,加强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从源头上防控安全隐患。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有的放矢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加大对风险等级较高、规模较大、管理混乱、水平低下的项目和单位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打击三违行动,动真碰硬、严管重罚,视重患为事故,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项目,要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一律按照上限处罚、一律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的执法模式,始终保持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层层递进。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认真抓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证能力。一是深化对各县(市)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5月份市住建局将依托省二建教育培训基地对全市安监执法人员进行轮训,采取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形式,切实提高基层安监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二是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三类人员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切实提高施工企业的遵章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三是要强化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相关规范等方面纳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特别要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和新进场工人的教育培训力度,未经实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不得进入生产岗位,凡发现未培训上岗作业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快“双预”建设,狠抓治本之策。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最基础的工作、最重要的举措、最管用的长效机制,坚持超前部署、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全员培训、现场观摩、交流学习、专家指导等方式,深化危险源辨识分析,强化风险评价,明确管控措施,确认管控等级,力争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两个全覆盖(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覆盖),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果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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