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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安排新乡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和完善项目资料及后续审计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与标准定额科 发布时间:2020-06-29 09:28:42 浏览量:3245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新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华电热力有限公司:

   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和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是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重大民生实事工程。为统筹安排新乡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建设、完善项目资料及后续审计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一)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工作安排,市区住建部门监管的21个清洁取暖项目供热工程已全部完工;要结合5月25-29日财政部河南监管局评价工作组莅新绩效评价情况,认真完善项目竣工资料,梳理奖补资金分配情况。

1.市住建局负责5个项目全部完成。分别是平煤国能锂电蒸汽管网工程项目、新乡热力供热工程项目、新乡华电热力有限公司管网建设项目、新乡热力公司热力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华电热力有限公司热力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7个项目全部完成。分别是卫辉市产业集聚区蒸汽管网工程项目、卫辉市城市集中供热热网工程、辉县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辉县市15所中小学校校舍集中供热工程、长垣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热力管网建设项目、长垣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热力站建设项目、长垣县原锅炉供热小区庭院管网改造项目。

3.会议安排住建局的9个项目全部完成。分别是新乡新奥燃气集中供热项目(民用)、新乡新奥燃气集中供热项目(部队)、青云林海供热项目(一期)、青云林海供热项目(二期)、新乡新奥天力锂能等3 处泛能站项目、农村煤改气项目、新乡县中心城区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经开区集中供热项目、新乡市平原体育中心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取暖项目。

(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

该项工作共涉及13个县(市)、区,2017-2020年度总目标任务1427.05万平方米。按照市政府“第三年度目标任务务于5月底前完成”要求,目前,大部分县(市)、区正处于施工收尾阶段,还有个别县(市)、区第三年度工作进度十分缓慢,下一步需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尽快完成第三年度任务。同时要结合5月25-29日财政部河南监管局评价工作组莅新绩效评价情况,认真完善2017-2020年度全部项目竣工资料,同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二、认真完善项目资料

(一)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项目

本次梳理核查应包括项目建设的批准、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资料和奖补资金分配情况。

1.建设项目。主要是已备案的项目。一是列入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收集和完善竣工资料;二是没有列入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按照开工登记、施工合同、图纸、照片、核查表等五项资料收集资料;三是项目涉及管网长度、热力站数量、新增供热面积、投资额度等数据,要与备案项目库的数据相吻合。

2.奖补资金。已经领取奖补资金的项目,复印相关票据;未领取奖补资金的项目,要分类列表,做好相关准备。

3.时间节点。清洁取暖项目的开工或竣工时间应严格控制在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之间,不在该时间节点范围内的项目,不得领取奖补资金。

(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

1.项目资料。对于未完工项目,应科学组织实施,加快推进速度,同时应同步完善项目资料;对于已完工项目,应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同时收集整理项目竣工资料。项目竣工资料应包含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改造前后图片、竣工验收资料、能效测评报告、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

2.资金拨付。对于纳入建筑能效提升任务内的项目,一定要严格依据合同及时进行资金拨付,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费用务必按照合同及时拨付,同时保存资金拨付凭证。

3.时间节点。按照关于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财建〔2017〕580号)文要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三年试点期为2017.5.1-2020.4.30,目前部分县(市)、区第三年度目标任务仍未完成,市政府要求全市所有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务于6月30日前全部完工,抓紧时间进行竣工验收和能效测评,并将项目资料归档。

三、做好后续审计工作

目前,我市清洁取暖工作在上下各级的共同努力下,三年试点期工作任务即将完成,有关县(市)、区住建部门既要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务于6月底前完成三年试点期工作任务,又要跟进完善项目资料、落实好奖补资金分配(资金拨付)工作,提前做好迎接国家和河南省对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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