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领导,各科室、各党委(总支、支部):
《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已经委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2017年11月16日
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根据住建委党组《住建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新建党〔2017〕64号)的要求,对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细化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重点把握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新征程。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激活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工作活力,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努力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乡做出积极贡献。
二、学习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新修订的党章及有关学习资料。
三、学习形式和时间安排(2017年11月13日—2018年1月31日)
(一)自学(贯穿始终)
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手段进行自学,特别是对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部分进行研读。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深悟透十九大报告原文,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
(二)集中学习(贯穿始终)
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领学、专题讨论、个人讲学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集中学习。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课时。
(三)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2017年12月上旬)
组织党组中心组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采取专题发言形式,委班子成员要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结合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明年工作谋划进行发言。
(四)讲一次专题党课(2017年12月上旬)
坚持领导带头,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亲自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各单位要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党组织负责人在本部门带头讲党课,每名党员要讲一次微党课,做到全员参与。
(五)组织专家辅导(2017年12月中旬)
邀请市委宣讲团、党校讲师为系统党员干部作专题报告,解读十九大精神,着力增强宣讲的思想性、针对性、生动性,把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大论断和战略部署、战略安排讲仔细、讲清楚、讲明白,让党员干部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六)组织一次学习测试(2017年12月下旬)
根据学习情况,组织机关(部门)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十九大知识的学习考试,考试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考试成绩和人事部门平时考核相结合。
(七)组织一次演讲比赛(2017年12月底前)
在住建系统举办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立足岗位职责,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八)观看一部电视专题片(2017年12月下旬)
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等电视专题片,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更好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并结合收看内容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九)加强宣传工作(贯穿始终)
积极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等报送住建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的工作信息。集中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上级和委党组有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部署,宣传各基层单位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每周至少上报一条信息。根据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排出名次予以通报。
四、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扎实开展。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学、带头用,学在深处、干在实处,为广大党员作好示范、当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做好本部门的学习贯彻落实。
(二)搞好学用结合。各级党组织和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把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学习活动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学好党章,以学促行;与深入开展“敢转争”实践活动相结合,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与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奋勇赶超,争先晋位;与思考谋划明年工作相结合,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动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委党组将对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确保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工作无实效的,将严肃批评问责。
附件: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计划表
附件
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计划表
序号 |
学习时间 |
学习时间内容 |
学习方式 |
落实部门 |
一 |
11月13日至11月19日 |
新党章(总纲) |
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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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二、三部分) |
集中学习 |
各基层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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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次学习、深入讨论,谈体会 |
讨论交流 |
各基层党支部 |
||
二 |
11月20日至11月26日 |
新党章(第一、二、三章) |
自学 |
|
1、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四、五、六部分) |
集中学习 |
各基层党支部 |
||
召开专题报告会 |
邀请专家领导专题辅导 |
党办负责,全体机关干部、基层各班子成员参加 |
||
三 |
11月27日至12月3日 |
新党章(第四、五、六、七章) |
自学 |
|
党组织负责人讲专题党课,每名党员讲微党课 |
|
党组(党委)、各基层党支部 |
||
四 |
12月4日 |
新党章(第八、九、十、十一章) |
自学 |
|
党组织负责人讲专题党课,每名党员讲微党课 |
|
党组(党委)、各基层党支部 |
||
五 |
12月11日至12月17日 |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1-5问) |
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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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七、八、九部分) |
集中学习 |
各基层党支部 |
||
举办一次专题辅导 |
邀请市委党校教授 |
党办负责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基层各班子成员参加 |
||
六 |
12月18日至12月24日 |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6-11问) |
自学 |
|
1、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十、十一、十二、十三部分) |
集中学习 |
各基层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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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一次学习测试 |
|
各基层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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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12月25日至12月31日 |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12-17问) |
自学 |
|
观看一部电视专题片 |
|
各基层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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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1月1日至1月7日 |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18-22问) |
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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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第21、22、23、24、25问) |
集中学习 |
各基层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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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一次演讲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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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负责组织,在全系统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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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1月8日至1月14日 |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23-27问) |
自学 |
|
《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第30、31、32、33、34问) |
集中学习 |
各基层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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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1月15日至1月21日 |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28-33问) |
自学 |
|
《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第37、38、39、41、42问) |
集中学习 |
各基层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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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1月22日至1月28日 |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34-38问) |
自学 |
|
《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第49、55、57、58、62问) |
|
各基层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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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心得体会 |
|
各基层党支部 |
电话:0373-3696558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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