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提升我市获得用水用气指标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便民服务问题为突破口,探索实施一些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服务举措,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推动我市获得用水用气服务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工作目标
严格规范与企业经营、项目建设、居民使用等密切相关的用水用气报装服务事项,实施全流程优化,压减申请材料,筒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共享要件资料,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
三、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压减请材料
按照能减尽减的原则,统一、规范用水用气报装所需申请材料,通过整合各类电子政务平合资源,推进后台数据互通共享,可通过数据共享得到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将报装必需的身份信息、企业信息等要件,全部浓缩进1张表单,将申报材料进一步精简为1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落实。时间节点:2020年底前)
(二)优化报装流程
一是用水用气报装“零上门”。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局行政服务窗口将供水、燃气等相关信息告知供水供气经营企业;供水供气经营企业与建设单位主动对接,提供上门服务,将用水用气报装手续提前到项目开工前办理;在项目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无需用户多次往返营业厅。(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落实。时间节点:2020年底前)
二是用水用气报装“零审批”。供水供气接入工程如需办理挖掘城市道路或砍伐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由供水供气企业全程代办,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即可向审批部门提出,相关行政审批涉及的缴费由用水用气单位承担。各相关行政事项审批部门应按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推行统一受理、联合勘验、简易审批、容缺办理等方式,全力压缩接入工程审批时限,材料齐全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配合,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落实。时间节点:2021年底前)
(三)压缩报装时限
对标国内一流,学习借鉴先进省份最佳实践,追赶省内典型做法,全面整合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进一步将报装环节和报装时间压缩为2个环节、2个工作日,供水供气企业从受理申请当日起,开展现场勘验、通水通气等环节的时间不超过2天(以上时间不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经营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落实。时间节点:2020年底前)
(四)规范费用收取
供水供气经营企业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收取供水供气相关费用,国家、省和我市没有相关政策规定的,供水供气经营企业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用水用气企业投资产权边界外“零收费”。提升供水供气接入工程收费标准信息透明度,线上、线下全面公开供水供气接入工程涉及的管材费、仪表费、安装费等相关收费标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供水供气工程安装环节中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进行查处,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并纳入企业失信记录。(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监管,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落实。时间节点:2020年底前)
(五)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推进供水供气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督促供水供气经营企业落实《城镇供水服务》、《燃气服务导则》等国家标准和我省公用事业行业行为规范;设立抢修和服务热线,引入智能客服系统,定期开展用户回访、征求意见等活动,对于用户反映的问题,按照服务承诺和行业服务规范及时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落实。时间节点:2020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强化服务,结合实际,做好供水供气有关审批事项办理的协调推进工作;督促供水供气经营企业抓好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的落实,并对服务质量、承诺时限等进行指导监督。
(二)不断改进提升。在用水用气报装工作中,供水供气企业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解决,做好申报资料范本、共性问题解答等基础性工作,提高报装申请一次性成功率。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有关用水用气政策、标准、流程等宣传力度,提前告知用水用气企业报装所需资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等注意事项。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水气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