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办理建筑许可
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共分四个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其中前两个阶段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后两个阶段由住建局牵头。在办理施工许可过程中,取消了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备案、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等事项。将程质量监督登记备案、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备案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
(一)社会投资类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42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6个工作日(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7个工作日,两个事项为并联审批)。施工许可阶段11个工作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消防设计审核与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并联审批为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备案阶段10个工作日(联合验收9个工作日,备案1个工作日)。
(二)将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分别由原来的7个和5个环节全部精简为用水、用气申请签约—工程设计与施工—验收3个环节;将供水、供气报装时间分别由原来30个工作日和13个工作日全部压缩为3个工作日。水、气报装根据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在二、三阶段自行确定报装时间并进行并联审批。
二、联合验收
为进一步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对验收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将以前分类验收调整为联合验收,由工改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推送,各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消防、人防及规划核实进行验收,并按时出具验收意见。目前联合验收的流程为:一、工程的建设单位到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申请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二、确定工程建设单位报送的申请验收资料均符合受理条件后,综合窗口将竣工验收资料通过新乡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推送给市质监站,将消防验收资料推送给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三、市质监站确定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在 7个工作日完成竣工验收和推送验收结果工作。四、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对具备消防验收条件的工程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并于当日内推送给市质监站。市质监站自收到《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和消防验收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验收和推送验收结果工作。五、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在2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最终办理结果推送至市住建局行政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