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工改办〔2019〕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大力促进新乡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新乡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目的
为规范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程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事,制定了本工作细则。
二、主要内容
该细则对联合验收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了要求,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联合验收的适用范围。二是联合验收的申报。三是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具体环节。四是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五是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