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3613次

文件名称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按照《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新安委〔202317号)要求,建立我市住建领域企业“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具体措施等有关规定。

文件主要内容

在我市住建领域相关企业施行“三书一制”(“告知书”制度、“承诺书”制度、“警示书(函)”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督促有关企业认真落实。

文件主要亮点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制度。向行业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安全生产“承诺书”制度。督促行业领域各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行书面承诺,并将“承诺书”内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承诺书”签订、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考核范围。三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警示书(函)”制度。结合行业领域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适时向企业发送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警示书(函)”,通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进行警示,并提出安全防范工作建议,督促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四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实名制”管理制度。向行业领域内企业全面摸底排查,实行安全责任实名制登记、变更等制度,动态更新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信息发生变动时,有关企业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备。

文件实施时间

长期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4107000011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2752号-1  新公备:41070202000849号
主办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3-369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