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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接省住建厅下放其权限内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的通知》文件解读
作者:建筑市场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1-01-25 16:56:40 浏览量:3497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依据河南省住建厅发布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权限内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权暨顺延资质有效期的通知》(豫建行规[2020]1号)中省住建厅权限内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权限自2020年8月1日起全面下放后的审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制定了《关于承接省住建厅下放其权限内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为方便服务企业事项就近办理,省厅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于2020年6月28日下发《关于下放权限内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权暨顺延资质有效期的通知》(豫建行规[2020]1号)。

三、出台目的

服从国家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建筑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方向,市住建局为能够平稳较好的承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放的各类资质审批权,明确相关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内容,确保承接上级资质审批机关工作不出差错。

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下放范围,由市住建局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企业资质审批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流程,做好省级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告之企业应对资质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揽全部法律责任。加大资质审批核查力度及企业违法成本,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的有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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