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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政策解读
作者:质量与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1-09-15 10:35:25 浏览量:8169

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新乡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一、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适用范围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三、主要内容

1、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范围。

2、申报和推荐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需要的资料。

3、不予推荐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情形。

4、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申报、选拔推荐、审核认定、公开公示的程序。

5、撤销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结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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