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做好全国营商环境考评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利民水平,根据《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估报告》评价结果,特制定市住建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放管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我市2019年度营商环境考核工作由第三方来完成,从考核体系看,共有23项一级指标,其中我局牵头负责办理建筑许可(包含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获得用水用气2项一级指标(包含12个二级指标)的落实。
(一)办理建筑许可
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依托,再次全面梳理清理“施工许可阶段”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在省确定“四个阶段”100个工作日内再次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
1、办理施工许可环节
(1)精简事项压缩环节。取消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备案、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等事项。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备案、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备案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将施工许可办理环节由原来7个精减压缩为申请和发证2个环节。
(2)制定完善“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机制及管理办法。将以前的串联审批统一再造审批流程,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并联办理。
责任领导:孙卫东
责 任 人:汪相宾
2、办理施工许可时间
压缩办理时限,“施工许可阶段” 由2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
(1)联合审图时间(包含施工图、消防、人防、技防审查),大型建筑控制在10工作日内,中小型建筑控制在7工作日内。
责任领导:杨少锋
责 任 人:冯精钢
(2)消防设计审核审批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
责任领导:杨少锋
责 任 人:冯精钢
(3)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限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
责任领导:孙卫东
责 任 人:汪相宾
3、降低施工许可成本
施工图审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2020年落实财政经费1100万元。
责任领导:杨少锋
责 任 人:冯精钢
4、建筑质量控制指数
加强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国家质量控制方面的有关规定。
责任领导:王晓河
责 任 人:周军明
实行联合验收
按照工改规定,竣工验收采取联合验收的方式。此项工作由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制定切实可行易操作的措施办法。
责任领导:王晓河
责 任 人:周军明
(三)获得用水用气
1、减少报装环节。努力压缩获得用水用气的环节,将用水用气报装分别由原来的7个和5个环节精简为“用水(气)申请——合同签订——验收通水(气)”3个环节。
2、缩短报装时间。用水报装时间有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时间有原来的12.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3、降低获得用水用气成本。制定相关规定,将供水供气管网配套到市政管路,不再向报装企业收取费用。降低用水用气价格与人均收入的比例。
4、设立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各类手续一站式办结。
责任领导:张付银
责 任 人:李绍辉
三、工作要求
2020年元旦后,国家将对所有地市级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要将实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与各单位财力补助支付、干部任用、平时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奖)“四挂钩”,必须确保我市评价结果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同时要求市纪委全程介入考评工作,对工作不力、承担考评指标名次靠后或影响全市整体分值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一)高度重视。2019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估报告》评价结果显示,我局牵头的评价指标和自身负责的评价指标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我市整体排名。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考评工作要求,大幅整改提升。
(二)抓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由局行政事项服务科总牵头,相关科室各负其责,抓紧时间进行全面整改,拿出切实可行方案措施,明确指标任务和责任人,确保线上考评(各类表格填报)、文字数据材料收集、对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政策措施出台文件等佐证材料、涉企涉民调查问卷等各项工作及整改内容落实到位。
(三)强化沟通协调。要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协调机制,督促指导解决涉企存在的问题。要针对重点、难点民生关注事项,制定落实政策及措施。
(四)加强《条例》的宣贯。法规信访科牵头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七五”普法教育,强化宣传贯彻。按照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都应纳入清理范围,进行清理。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