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7237次

 

 

 

 

 

新建质安〔202044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落实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试点工作的函》(建质质函〔20191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实施的通知》(豫建质安〔2020403号)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落实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0113

 

 

 

 

 

 

 

 

 

 

 

 

 

 

 

 

落实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试点工作的函》(建质质函〔20191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实施的通知》(豫建质安〔2020403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企业及项目质量行为,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其他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工程质量手册宣贯工作。通过监督执法抽查检查、质量标准化观摩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和传达学习工程质量手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工程质量手册纳入监管人员培训业务学习内容,并指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内部培训。

(二)完善工程质量手册管理办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手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完善质量手册管理办法,确保质量手册可实施、可检查、可考核。

(三)做好工程质量手册典型引路。市级层面选出2-3个落实执行工程质量手册较好的企业和工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典型推广,以点带面,加快推动样板工程;各县(市)、区至少选择2个试点项目工地进行推广,扩大活动成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所有建筑企业和项目学习先进典型,持续深入推动工程质量手册成果落地。

(四)抓好试点经验推广和舆论宣传。对工程质量手册推进实施试点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组织交流学习观摩。各县(市)、区要在试点推广的基础上,以工程质量手册为指导,研究制定简洁实用、便于执行的实施细则,逐步将质量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道工序、每个员工,不断加强施工现场管控,促进质量水平有效提升。

(五)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市县两级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中,增加对工程质量手册执行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表扬,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确保工程质量手册真正执行到位。

(六)全面实施工程质量手册制度。20216月底,在全市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中全面实施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将质量手册实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和施工一线各个环节。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在借鉴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全面安排好辖区手册推进落实,按照住建部国家、省级和企业三级手册要求,将手册要求与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和现场项目管理相结合,指导企业和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建立质量手册体系,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企业特点,建立企业质量手册体系并编制企业质量手册,完善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主体行为,推动手册实施扎实有效落地。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参建各方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落实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实施样板引路。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工程参建各方要把实施样板引路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手册制度的有效载体。企业要结合贯彻工程质量手册制定样板引路工作方案,通过设置工序样板、工艺样板、样板层、样板间等形式展示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要求。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手册实施机制,在手册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探索监管方式,将工程质量手册实施与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相结合、与质量管理标准化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评优创先相结合,综合施策、协调推进。要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省厅印发的手册检查标准,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推进落实好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企业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主管部门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在中州杯评选和工程质量标准化工地认定中予以限制,确保质量手册扎实有效开展,全面提升全市工程质量品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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