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意见》等五项招投标相关意见及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7278次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要求,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招标交易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本意见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新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遵照执行。

三、出台目的

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预防和治理招标交易中的违规行为,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

1、规范开评标程序;2、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3、妥善处理投诉;4、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5规范招标行政监管人员行为6、明确标后履约监管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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