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全职责案例

发布时间:2014-11-27 浏览:1872次

   本案要点:对于未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全职责的违法安装事实,应立即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一、基本案情
    某市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在监管中发现在本市施工的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进行起重机械安装,遂立案调查。经查明,该公司在某医院内施工一幢主体13层、总建筑面积75507平方米、总造价21500万元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装塔式起重机一台,该公司存在未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未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
    二、办案过程
    11月25日,市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拒不整改。市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多次督促未果后对其未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全职责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对项目负责人许某进行调查。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本案违法情形及处罚标准进行确定。
    三、违法事实认定
    该公司未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未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属于未履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安全职责的违法行为。
    此外,涉及本案的安装、监理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整改2、罚款19000元。对于本案中安装、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另案处理。
    五、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未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的典型案例。
    1、全程监管,责任到人。从建筑工地开工之日起,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就应将建筑起重机械列入监管范围,并将监管内容做详细记录,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2、依法处罚,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违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违法事实认定和处罚。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理,以达到惩戒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安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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