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培训资料

发布时间:2018-01-11 浏览:4617次

重点事项提示

 

一、省直部门(单位)重点落实内容详见P2页、P51页 、P72页。

二、省级(二期)服务器地址:http://10.8.4.146:7001/zcgl

三、省本级(一期)系统服务器关闭时间:2014820

省本级(二期)系统服务器开通时间:201491

四、工作联系

(一)资料咨询、下载

1.财政内网(财政部门查询):http://10.8.4.56。进入“资产管理处”栏目;

2.省直城域网(省直部门查询):http://10.8.4.100。进入“资产管理”栏目;

3.(二期)系统(财政专网):http://10.8.4.146:7001/zcgl进入首页— “工作通知”、“下载专区”。

(二)电话咨询

1.网络问题: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电话:0371-65808371

2.业务问题(省本级):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归口部门:0371-65808058;社保处、教科文处、税政处归口部门:0371-65808085;综合处、经济建设处、环境资源处、农业处、企业处、服务贸易处、地方金融处归口部门:0371- 65808778

3.技术支持(北京久其软件郑州分公司):0371-65669731/32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简介··················()

2.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迁移工作安排················( )

3.财政部门在 (二期)系统建立用户必需信息统计表填报说明······(

4.(二期)系统资料填报说明··························()

  1)附件1:单位基本信息····························()

2)附件2:资产管理卡片····························( )

  房屋············································()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

文物和陈列品····································( )

图书、档案·······································(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附件3: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

4)附件4:资产负债表·······························()

5)附件5:机构人员情况表···························()

5.(二期)系统有关问题解答····························()

6.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迁移操作方法·················( )

7.在(二期)系统中建立单位用户操作方法················()

8.(二期)系统启用及资产管理常用功能操作方法··········()

9. 附件6:(二期)系统各级所属单位“单位层次码”区别码···()

10.附件7:(二期)系统各级汇总节点“单位层次码”区别码···()

11.附件8:(二期)系统省级服务器上的汇总节点树形结构···()

12.附件9:自编临时“组织机构代码”前5位字段码区分表···( )

13.附件10:各级汇总节点“组织机构代码”前7位字段码区分表····( )

14.附件11:财政部门在(二期)系统建立用户必需信息统计表···(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简介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省自2009年开始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期)系统”),成功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资产动态管理体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系统管理,通过(一期)系统连续4年完成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工作。随着财政业务工作的不断发展,(一期)系统已不能完全适应资产管理工作需要。

为此,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以下简称“(二期)系统”),印发了《关于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财办〔201351号)(以下简称“(二期)系统”),要求各地2014630日前,完成(二期)系统部署工作。省财政厅高度重视,523召开了全省(二期)系统部署工作动员会,集中组织采购了系统服务器等硬件设施,目前,系统硬件已部署到位,网络基本联通。与(一期)系统相比较,(二期)系统具有使用更方便、功能更强大等优势,主要体现在:

一是,采用B/S架构,基层单位不需要配备客户端软件,可通过浏览器登录系统进行资产管理业务处理;二是,系统按照新会计制度设计了相关报表,调整了资产分类及代码,完善了资产卡片指标信息;三是,改进了数据报送方式,增强了财政部门对单位数据报送的有效管控,解决了(一期)系统敞口报送的弊端;四是,强化和拓展了系统应用功能,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以及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业务全部纳入了系统管理。五是,为与其他资产管理软件和财政其他业务的结合预留了相关标准接口,为各地区、部门、单位个性化需求留下了完善空间。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迁移工作安排

 

河南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一期)数据向(二期)系统迁移工作(以下简称“系统数据迁移”),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各级部门、单位主要任务:

一、省本级

(一)基层单位

1.2014年8月20前,完成对(一期)系统数据的补录、审核以及向省本级财政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一期)报送工作,审核重点如下:

1)必须确保“单位情况表”中的“单位层次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填报正确;

2)必须确保所有“资产配置卡片”全部进行了“入账”操作(系统功能-批量入账-全部入账);

3)必须确保资产处置网络申报审批事项按豫财资〔201118号文件规定程序完成全部操作流程;

4)必须在“单位情况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我单位(一期)系统卡片已经全部入账、审核无误,帐套已备份,XX日向省财政厅服务器最后报送成功”。

2.填报《财政部门在(二期)系统建立用户必需信息统计表》(附件11,P72页)。

3.备份本单位(一期)系统数据资料,以便对迁移数据进行审核、确认,确保(二期)系统顺利启用。

4.按规定做好(二期)系统初始阶段的信息补录、完善工作,适时启用(二期)系统(详见(二期)系统启用及建立资产管理卡片操作方法)。

(二)主管部门

1.指导所属单位对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所属单位在2014820,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一期)服务器关闭前,所属基层单位完成最后数据报送。

2.审核填报《财政部门在(二期)系统建立用户必需信息统计表》,于2014830前送省财政厅资产处。

3.配合省财政厅做好(二期)系统用户建立、初始密码设定及系统数据迁移工作。

4.指导所属单位做好(二期)系统初始阶段的信息补录、完善工作,适时启用(二期)系统。

(三)财政部门

1.2014年8月30前,完成省本级(二期)系统服务器软硬件配置、网络构建工作,确保(二期)系统稳定运行,具备数据迁移工作条件。

2、审核《财政部门在(二期)系统建立用户必需信息统计表》,在(二期)系统上为省直部门、单位建立用户信息。

3、会同省直主管部门,按照“成熟一个迁移一个”的办法,在2014930前,完成省本级部门、单位数据迁移工作。

二、省辖市和直管县(市)

应于1031日前完成本地区系统数据迁移工作。

 

财政部门在(二期)系统建立用户

必需信息统计表填报说明

 

提示:1. 本表表样上传在(一期)系统首页“通知”栏目,网址(财政专网http://10.8.4.141:7001/netrep)。
    2.
省直主管部门应于8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填报并加盖印章后(含EXCEL格式电子文档)送省财政厅资产处。

3.省财政厅收到此表后,即在(二期)系统中为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建立用户信息,在主管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数据迁移。

4.基层单位首次登录(二期)系统后,必须进行“系统初始”,各单位登录(二期)系统的用户名为《财政部门在(二期)系统建立用户必需信息统计表》中填写的单位名称的“简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首次登录后应修改密码。

一、本表用途

表中收集信息,是省财政厅在(二期)系统中为纳入系统管理范围的省直部门、单位建立用户,设置初始密码,确保部门、单位通过(二期)系统录入资产管理卡片,处理资产管理业务,报送资产管理报表的必备条件。否则,将无法登录系统。

二、填报范围

本表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填报。列入(二期)系统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均应在本表中予以反映。具体包括: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三、重要指标说明

(一)单位名称的“简称”

单位简称汉字信息,将作为财政部门为单位在(二期)系统上建立用户时的“用户名”,必须规范填报;

(二)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将作为单位登录(二期)系统的初始密码。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数,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应向省财政厅反映,由省厅统一编制临时组织机构代码;

(三)“是否为(一期)系统管理单位”、“财务是否独立核算”、“财政专网是否通达”等指标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填“是”或“否”。在EXCEL电子表中填写时,应从下拉箭头弹出项中选择;

(四)单位性质

应根据省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在EXCEL电子表中填写,不需手工录入,从下拉箭头弹出项中选择填报;

(五)单位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卡片数量”和“卡片价值合计”,为数据迁入(二期)系统后核对是否迁移完整的重要指标,应从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填报;

1.“卡片数量合计(张)”,填报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并全部入账后的资产管理卡片张数。

2.“价值合计”,填报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并全部入账后的资产管理卡片所反映的资产价值合计。

注:这两个指标值,应在最后一次数据上报后从单位版中的“资产配置”—“资产汇总查询”中查询。

(六)“财政版卡片价值合计(元)”由主管部门在财政版中的“日常管理”—“资产配置”—“资产汇总查询”中查询填报。

(二期)系统资料填报说明

(实施初期暂行)

 

(二期)系统是依照财政部最新颁发的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财会〔201222号、财会〔20047号)和新的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开发的。已纳入(一期)系统管理的单位,数据迁移后需对照(二期)系统资料填报说明,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实、完善。新纳入(二期)系统管理的单位应按照本说明填报。

一、关于纳入系统管理的范围

(一)纳入系统管理的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和《财政部关于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财办〔201351号)规定,包括: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纳入系统管理范围的单位,无论财务和资产是否独立,无论是否有资产,均应在系统中独立填报相关数据资料。

(二)纳入系统管理的资产

纳入系统管理的资产包括单位的全部资产,无论资产取得时的资金来源于哪、资产性质是什么,均应将单位的全部资产纳入系统管理。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利用国家赋予的职能或政策取得的资产、各种会费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经营性收入取得的资产等。

二、关于填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信息》(附件1

“单位基本信息”是财政部门在服务器上为基层单位建立用户的必备资料,也是各部门后期进行数据审核、分析、归类、汇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基层单位启用(二期)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应用、审核报送功能的钥匙。指标信息非常重要,必须准确填报。已纳入(一期)系统管理的单位,有关指标信息在数据迁移后会自动继承(一期)填报的部分内容,但需对新增指标进行补录,对有变动的指标进行调整。新增单位应将“单位基本信息”录入完整。

本表中的“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类型”、“单位性质”、“所属财政关系”、“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企业级次类型)”等七个指标由财政部门在服务器上建立用户时填写。从(一期)系统中继承过来的这七个指标,基层单位不能修改,如有错误,应通知财政部门进行修改。

1.单位名称

按单位设立时的批复文件核定的名称填写,不得自行简称。如河南省财政厅,不要填写成省财政厅;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要填写成省国资委。

2.单位层次码

3,3,3结构赋码。仍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层次代码”编码规则》(豫财资〔201031号)执行。已纳入(一期)系统管理的单位“单位层次码”不变。新纳入系统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赋码。

注:办理产权登记的单位不需填写“单位层次码”,其他信息填写完整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自动默认为“单位层次码”。

3.组织机构代码

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数填列。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应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代码证,确无代码的,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编制临时代码(编码规则详见附件9P70页)。各级汇总节点组织机构代码应按统一要求编制(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0P71页)。

4.单位类型

依据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从下拉箭头展开的内容中进行选填。此指标与“单位性质”和“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企业级次类型)”有关联关系(选填“所办企业时”,“单位预算管理级次”栏显示为“企业级次类型”)。分“财政”、“主管”、“基层”、“其他”等48项。其中“财政”选项,是财政部门建立汇总节点时选填;“主管”下分“普通主管”、“企业主管”、“主管部门”等三个选项,其中为主管部门下的主管部门建立汇总节点时选“普通主管”,为主管部门建立汇总节点时选填“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时才可选择“企业主管”项。“基层”下分“行政基层”、“事业基层”、“所办企业”,根据单位性质选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选填“事业基层”、事业单位所办企业选填“所办企业”);社会团体选填“其他”。

5.单位性质

此指标与“单位类型”选填项相关联,按照“单位类型”关联后的结果选填。“单位类型”选填“财政”、“普通主管”、“企业主管”和“主管部门”时,本指标不需填写(软件自动锁定)。选填“基层”中的“行政基层”时,关联结果为“行政单位”;选择“事业基层”时关联结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分别选填;选择“所办企业”时,关联结果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办理产权登记时使用)。选择“其他”时,关联结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根据情况进行选填。

6.所属财政关系

根据财政管理关系,从下拉箭头中选择。“单位类型”选填“所办企业”时,该指标自动锁定,不需填写。

7.单位预算管理级次

从下拉箭头中选择填报。省直单位统一选填“省级”,实行垂直管理的地税部门的基层单位也应选填“省级”;省辖市市直单位统一选填“地(市)级”;省直管县和省辖市所属县(市区)级直属单位统一选填“县级”;乡(镇、办事处)级单位统一选填“乡镇级”。

上述7个指标在“确定”保存前,应根据情况对填写界面中的 “是否作为单位的根节点” 选择打勾项。前提是:为各级的(一级)汇总节点建立用户信息时,应选择打勾,为(二级)及以下汇总节点和基层单位建立用户信息时,不选择打勾。

    以下指标信息,由基层单位首次登录系统时通过系统初始化进行充实、修改、完善。

8.财政预算代码

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代码填列。未列入财政预算管理、且没有财政预算代码的单位如何填报,由各级财政部门决定。省级没有财政预算代码的单位暂不填列。

9.单位基本性质

本指标根据“单位类型”关联结果选填。

“行政单位”分“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司法行政”、“政协机关”、“法院”、“检察”、“民主党派”、“政府机关”、“群众团体”、“公安”、“监狱”、“劳教”和“行政其他”等13项,根据编办核定性质选填。

“事业单位”分“教育(高等院校、中等院校、基础院校)”、“科学”、“文化”、“卫生”、“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和“事业其他”等9项,根据编办核定性质选填。

10.单位执行会计制度

系统中内置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四项,根据单位实际执行的制度情况选择填报。医院、高校、地勘等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选择填报。一般而言,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应与编办核定的单位性质一致,填写该指标时,注意与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财务和资产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应与核算其财务和资产的单位选择的制度一致。

11.法定代表人

填写单位负责人。

12.主管部门

按预算管理主管部门填列。

13.是否启用折旧

此指标关联资产配置卡片计提折旧,应按单位财务核算实际情况填列。

14.编制人数

按编办核定人数填列,当编制人数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15.行政区划

从下拉箭头中选择填列。

    16.所属行业

按编办核定的职能,从下拉箭头展开的内容中选择填报。单位性质为国家行政机构时,行政机构分为“综合事务”、“对外事务”、“公共安全事务”、“社会事务”、“经济事务”、“政府事务”、“行政监督”等七种情况选择填报,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综合事务管理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科技、税务、海关、外汇、统计、保密等行政机构;从事港、澳、台行政事务的活动的机构;各级政府所属部门从事政策、法制研究及参事等活动的机构;各级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管理机构;各级政府派出的办事机构(如政府办事处);

2)“对外事务管理机构”包括:政府部门从事外交、外事的行政事务活动的机构;我国驻外使领馆等机构;

3)“公共安全事务管理机构”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消防、监狱、劳教等活动的机构;铁路、港口、民航、林区、海关等部门中的人民警察机构;

4)“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从事教育、司法、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含政府救济、婚姻登记、调解以及民事纠纷调解等)、民族等行政事务的机构;各级政府部门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环保、药品监督、宗教、专利、文物、中医药等行政事务的机构;。

5)“经济事务管理机构”: 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贸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建设(含房改、城建、市政等)、国土资源、交通、铁道、信息产业、对外贸易经济、水利等行政事务的机构;各级政府部门从事林业、邮政、旅游、民航、质量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外国专家管理、粮食及储备、海洋、测绘、安全生产、烟草专卖等行政事务的机构;

6)“行政监督检查机构”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从事工商、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卫生、药品、医疗、文化、城管、市容、综合治理等活动的机构;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环境保护有关的检查、监督、稽查、查处活动的机构(如森林、沙漠化、水土保持、河流、湖泊、海洋、大气、野生动植物,以及废气、污水、垃圾、废弃物、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 各级政府部门从事与经济建设有关的检查、监督、稽查、查处等活动的机构(如海关、税务、审计、统计、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公共设施、劳动、土地、交通、旅游等);

7)“政府事务管理机构”包括:人事、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部门以及其他从事政府事务管理的部门。

17.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

填写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资产管理报表工作的经办人员及电话,不得漏填、错填,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18.批准设立单位、批准文号、成立日期

填列单位设立时批准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文件的落款日期。

19.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据实填列。

20.备注

1)说明本单位是否独立核算,如未独立核算,其财务和资产在哪个单位核算。如财务核算中包括其他单位,说明哪些单位在本单位核算;

2)说明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房产有哪几个单位使用;以及无土地、房产的单位使用的是哪个单位的土地、房产。

(二)《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包括:部门管理、人员管理、存放地点管理等,是在(二期)系统中录入资产管理卡片时在软件中内置的枚举字典信息,这些基础信息一次性录入后,在填报资产管理卡片时相关信息可直接从下拉箭头中选取。

(一期)系统中录入的部门、人员、存放地点等信息,(二期)可以继承,但二者略有差别,已纳入(一期)系统管理的单位需进行补充完善,新增单位需进行录入。

1.部门管理

“部门管理”中的“部门”指的是单位内设机构名称(如:XX处、XX室、XX科、XX股、XX组等),录入时需填写“代码”、“名称”等,“助记码”自动生成,“代码”结构无强制性规定,建议按照2,2,2的结构编码(如“办公室-01”,“办公室秘书科-0101,“办公室秘书科综合组-010101。原则上按照“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内设部门顺序填列。

2.人员管理信息

录入所有占有使用资产的人员姓名,人员信息代码可自行确定位数,原则上按自然数顺序排列(001002003•••)。代码应连续、不得重复、断码。

3.存放地点管理

录入所有资产的存放地点,“代码”结构无强制性规定,建议按照2,2,2的结构编码(如“综合楼-01,“综合楼第一层-0101,“综合楼一层01房间-010101

(三)资产管理卡片

(一期)系统中按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录入的12类资产卡片,在迁入(二期)系统后,软件会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分类代码相应调整为7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单位进行人为调整,但由于(二期)系统强化了卡片信息审核功能、部分卡片增加了指标信息,数据迁移后,基层单位需对迁入的卡片进行充实、审核、完善。新录入卡片应按照(二期)要求进行录入。

所有资产管理卡片,除图书可以批量录入外,其余资产同(一期)系统的要求一样,均应按照“一物一卡一码”的要求录入。基础信息中录入的部门、人员、存放地点管理等均形成了枚举字典,置于下拉箭头选项中,资产分类名称、使用状态、采购组织形式、取得方式、价值类型等信息,也按相应的分类置予下拉箭头中。

1.“取得日期”,一定要填写资产实际取得的日期,不能填写为向软件中录入卡片的时间。

2.“预计使用年限”指的是该资产预计能使用的年限,年限单位为“月”。

3.“折旧状态”为“提折旧”和“已完成折旧”时,自动弹出“折旧信息”,再单独填写;“折旧状态”为“不提折旧”时,直接在卡片中填写(折旧信息填写出错会造成与报表对账不能通过,应高度注意)。

4.“财务入账日期”应准确填写,此信息是系统中固定资产与财务报表相关指标对账、后期生成综合分析表的重要依据,如出现错误,数据审核将会出现错误提示。

5.卡片信息要填写完整,同一件资产卡片中的相关信息勾稽关系要合理、正确。如:“资产名称”与“资产分类名称”、“取得方式”与“采购组织形式”、“预计使用年限”与“取得日期”和“保修截止日期”、“价值类型”与“价值”等信息之间关系要合理。

6.卡片中是否填加资产照片,不做统一要求。

注:土地、房屋和软件等资产按要求录入。

(四)《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附件3

本表反映单位期末各类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根据卡片信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首次填报应填写期初固定资产数。

(五)《资产负债表》(附件4

本表反映单位年初、年末的资产负债等情情债至本级况。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种类分别对应选择填列,其中:“行政单位”反映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事业单位”反映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包括事业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将单独核算的基本建设投资并入会计“大账”的相关数据);“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反映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民间非营利组织”反映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1.本表指标填报口径请参见《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2.行政单位

1)外币存款:填列行政单位外币存款按规定折合人民币数。

2)财政应返还额度:填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执行财政部财库〔2004190关于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规定的单位本年尚未支用结存在国库的累计预算指标数。

3)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情况。

4)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工资或离退休费。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财库〔200648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行政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贷方余额填列。

5)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财库〔200648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行政账中“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贷方余额填列。

6)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除“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核算内容以外的其他收入。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财库〔200648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行政账中“应付其他个人收入”贷方余额填列。

7)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合计: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来源情况填列。

3.事业单位

填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包括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将单独核算的基本建设投资并入会计“大账”的相关数据)。

1)短期投资:填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2)存货:填列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3)其他流动资产:填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如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4)累计折旧:填列事业单位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累计折旧数。填列本项的单位需在填报说明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制度依据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5)累计摊销:填列事业单位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累计摊销数。填列本项的单位需在填报说明中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制度依据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6)待处理资产损溢:填列事业单位年末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7)其他流动负债:填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如承担的将于1年内(含1年)偿还的长期负债。

8)非流动资产基金:填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9财政补助结转:填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10)财政补助结余: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4.资产总计:填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合计。不包括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

5.负债总计:填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负债合计。不包括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合计”。

6.净资产总计:填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合计”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的四项之和。

7.国有资产总量:填列单位净资产总计减去少数股东权益。

(六)《机构人员情况表》(附件5

本表反映单位年末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1.人员情况

1)在职人员

①政府机关人员:填列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人员,不含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行政人员。

②群众团体人员:填列行使行政职能的全国性群众团体机关行政人员。

③民主党派人员:填列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人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人员在此填列。

④政法机关人员:填列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行政人员。

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填列单位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⑥财政补助人员: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编制人员。

⑦经费自理人员: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包括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和企业化管理编制人员。

⑧工勤人员:填列由政府编制部门核定的工勤编制人员。

2)遗属人员:填列按规定由单位开支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和牺牲病故人员遗属。

3)编制数: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4)年末实有人数

填列在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内、由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实有在职人数以及离退休人数。

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填列单位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数。

②经费自理人数:填列单位用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非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数。

财政部门实际供给经费方式与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费供给方式不一致的,单位应按财政部门实际供给经费情况对应填列年末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及离退休人数。

2.机构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数: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机构数。

2)独立核算机构数: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并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机构数。

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应按独立核算机构编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方式的单位,由于其作为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的主体地位不变,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编报本套决算。

3)政府机关:填列各级政府机关机构数,不含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4)群众团体:填列行使行政职能的全国性群众团体机构数。

5)民主党派:填列民主党派机关机构数,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在此填列。

6)政法机关:填列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机构数。

7)经费自理: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费自理事业编制机构,包括经费自理编制机构和企业化管理编制机构。

 

 

 

 

 

 

 

 

 

(二期)系统有关问题解答

 

1.实施(二期)系统后,基层单位还需要安装资产管理软件吗?

答:不需要,但应保证网络与本级财政部门服务器联通,(二期)系统是基于B/S架构开发的,基层单位通过浏览器登录即可(浏览器要求IE8以上版本或火狐浏览器)。

2.(二期)系统可以部署在互联网上吗?

答:(二期)系统应首先选择通过财政专网部署。通过财政专网确实无法满足动态管理需要的,可以通过互联网部署,但应加强安全管理,按照保密规定要求,同一时间内不能同时连接财政专网和互联网。

3.(二期)系统服务器部署在互联网的地方如何向省财政厅报送数据?

答:由于省级服务器部署在财政专网上,部署在互联网的地方只能通过离线导出数据的方式报送。

4.网络不通的单位,如何实现动态管理?

答:目前,(二期)系统没有开发基于离线模式的单机版本,网络不通的单位可适度放宽动态管理要求,定期到网络通达的地方录入报送,放宽时限不得影响年度报表的编报。

5.(二期)系统实施后,如何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处理资产管理业务事项?

答: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保证财政专网联通到省直单位,单位内部局域网与财政专网的对接可通过顶层互联方式实现,财政专网与单位内部局域网实现互联后,单位资产管理业务事项即可通过内部局域网进行。

6.无内部局域网的单位,如何实现在(二期)系统上处理资产管理业务事项?

答:可将财政专线通过路由器支持不超过5台终端同时拨号,或者在同一台终端上通过账户切换来处理资产管理事项。

7.部门(单位)自行开发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如何实现与(二期)系统的对接?

答:(二期)系统是财政部统筹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需求统一开发的,一般能满足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工作需要。之前,自行开发的软件可继续使用,但是应确保按自身系统与(二期)系统的对接和数据转换工作,保证“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个环节的数据动态衔接,实现资产数据的动态更新。(二期)系统实施后,各部门、单位不应再自行开发资产管理软件。

8.暂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该指标信息如何填写?

答:应尽快到有关部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因客观原因尚未领取国家统一标识组织机构代码的,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编发临时组织机构代码。

9.单位如何获取(二期)系统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答: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建立后,通过主管部门通知单位。各单位初次登录后,应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以后登录(二期)系统均需验证用户名和密码,密码应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10.单位如何备份(二期)系统的数据资料?

答:各单位的(二期)系统数据存放在财政部门建立的服务器上,单位不需要单独保存,如有需要,可通过系统直接获取。

11.(二期)系统的基本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以基层单位,数据报送为例(资产管理业务处理流程,需按业务需要设定)流程如下图:

12.省直管县(市)数据如何报送?

答:巩义等10个行政直管县(市)数据直接报送省财政厅参加汇总。中牟等14个财政直管县(市)数据报送省辖市参加汇总。

13.省级以下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数据如何报送?

答:省级以下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013年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由省财政厅移交各地,2014年起按当地财政部门要求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仍按照豫财资〔201045号文件要求,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

14.各市、县(区)设立的经济开发区等机构,在实际管理中财政体制是按县(市区)来对待的,所属单位数据如何汇总?

答:按各地财政管理关系参加汇总。

15.县(市区)街道办事处如何汇总?

答:按乡(镇)对待。

16.乡镇数据如何填报?

答:应根据编办核定的独立编制机构数分户录入,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与当地编制管理部门联系,确定乡镇机构管理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17.同一个单位,预算管理归属两个部门,如何报送?

答:单位的全部财务和资产应按一户填报,主要经费核拨归口哪个部门管理,就参加哪个部门汇总。

18.同一个单位执行“行政”和“事业”两套会计制度时,数据如何报送?

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和财产都应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执行一种会计制度、将全部资产财务纳入一套制度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规范会计核算。

19.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财务和资产在一起核算时,如何填报?

答:单位的财务和资产无论是否实行独立核算,均应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别、独立填报。

20.单位的行政主管和预算主管部门不一致时,数据由哪个部门审核、参加哪个部门汇总?

答:由预算管理部门审核,参加预算管理部门汇总。

21.内设机构财务和资产实行独立核算时,如何填报?

答:同一个单位的内设机构,无论财务和资产是否实行独立核算,内设机构都不能作为独立填报单位,内设机构的财务和资产应并入本单位填报。

22.主管部门财务处管理的系统财务和资产如何填报?

答:因主管部门财务处不是独立单位,其管理的系统财务和资产应并入主管部门机关本级填报,在“单位情况表”的备注栏内予以说明。

23.土地资产卡片如何录入?

答:(1)按新的会计制度要求,土地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录入资产管理卡片时从“无形资产”中选择“土地使用权”卡片录入;

2)实际工作中,不少单位存在着共用、租用、出借、出租、权属不清以及土地与房屋价值在一起核算等问题,应区别情况,分类处理:

一是,单位拥有土地且完全归本单位使用时,“土地使用权”卡片中的所有信息应录入完整,确保卡片信息准确、规范;

二是,土地取得时与房屋构筑物价款合在一起的,应将土地和房屋构筑物价值进行拆分,将土地按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卡片录入、将房屋构筑物按固定资产卡片录入,拆分价值由单位自行估价,卡片中的“价值类型”按暂估值录入;

三是,本单位土地存在让其他单位使用情况的,需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备注栏中注明。如:我单位现有土地面积XX平方米,除我单位使用外,还有XXXXXXX个单位使用;

四是,使用其他单位土地的单位,需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备注栏中注明。如:我单位现使用的XX土地为XX单位所有。

上述情况,应同时在“土地使用权”卡片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24.软件资产如何录入(二期)系统?

答: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的通知》(豫财资〔201128)文件要求执行。如果软件作为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如果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通过“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类中的“软件”卡片录入。

25.一些特殊资产,在软件中的“资产分类名称”找不到对应代码,如何填写?

答:在该大类资产项下,选择类似的资产分类或者选择该类资产的“其他类”,在“资产名称”中写明资产的具体名称,在卡片“备注”中予以说明。

26.资产管理卡片中的“采购组织形式”如何填列?

答:“采购组织形式”共有下列四种形式,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填写:

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采购的资产选填“政府集中采购”;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购的资产选填“部门集中采购”;由本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资产选填“分散采购”;上述三种形式之外的,如接受捐赠等取得的资产选填“其他”。

27.卡片信息内是否要求添加资产照片?

答:是否在卡片信息内添加资产照片,暂不做统一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可添加。

28.上级部门拨款购置的资产是否纳入(二期)系统?

答: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在取得时,无论资金来源于哪个部门、无论通过什么方式取得,均需将所有财务和资产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报送。

29.资产处置事项纸质文件已批复,系统(一期)未及时对系统中的卡片进行流程处理,迁入(二期)系统后,该如何处理?

答:单位务必在(一期)系统关闭前,按照(豫财资〔201118号)文件要求,对已经批复的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处理,并将(一期)系统(单位版)数据进行最后一次报送。否则,未迁入(二期)数据及未进行系统处理的资产处置事项应由相关单位在(二期)系统中通过网络申报审批处置功能重新进行申报处理。

30.(二期)系统实施后,单位为什么查询不到(一期)系统中已处置过的资产信息和往年度报表资料?

答:(一期)系统中的数据资料,只有已“入账”的资产管理卡片可以迁入(二期)系统,其他数据资料暂时不能迁入(二期)系统,各级财政部门、基层单位应对(一期)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待(二期)系统具备全部迁入条件后及时进行迁入。

31.基本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已投入使用,未进行竣工决算,没有转入固定资产,如何填报?

答:对于已建成投入使用,暂未办理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要尽快办理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暂未办理的应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资产卡片录入时,“价值类型”选填“暂估值”。

32.涉密资产如何填报?

答:涉密资产暂不纳入(二期)系统进行管理。

33.(二期)系统建立卡片时,界面上的“暂存”和“入账”功能的区别是什么?

答:资产管理卡片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暂存”时,其卡片上的信息可以修改,该卡片不能参与资产管理后续各项业务处理;“入账”后的资产管理卡片中的信息,不能直接修改,该卡片能参与资产管理后续各项业务处理。

34.大批同类物资,能批量建立“一物一卡一码”资产管理卡片吗?

答:能。应先录入一张资产管理卡片并进行“入账”处理后,可以通过软件“批量”功能建立“一物一卡一码”资产管理卡片(点击“批量”按钮,尔后录入数量[不包含当前卡片])。

35.一个实验室资产较多,在财务管理中是将“实验室”作为一个整体资产进行核算的,录入卡片时是按单件进行录入还是整体打包录入?

答:应按资产分类逐件录入,卡片中“资产名称”应填写为“实验室”,“资产分类名称”应按实际资产名称明细录入,实验室中没有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资产按大批同类物资录入。逐件录入的资产总额应与财务账上实验室整体资产总额相一致。

36.财务上没有核算价值的“文物”,如何录入资产卡片?

答:只录入数量,价值类型选“无价值”。“取得方式”可选“调拨”或“其他”,具体情况请在“备注”中说明。

37.图书是否可以批量录入,价值是按图书定价确定还是按实际支付款项确定?

答:图书可以按“资产分类名称”中的明细项分类批量录入;价值按取得时实际支付款项确定。

38.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如何录入卡片?

答: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如有原始价值凭证的,应按原值入账;如无价值凭证的,应按暂估值入账,填列资产管理卡片信息时,取得方式选“接受捐赠”,价值类型选填“暂估值”,经费来源填“非财政性资金”。

39.因历史原因,现在不知道资产取得时的“经费来源”,卡片信息中的“资金来源”应填写哪一项?

答:因历史原因,不知道资产取得时的经费来源,依据单位经费供给中主要经费来源方式选择确定(在“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二类中选择填报)。

40.已损毁、报废和灭失的资产是否填报?

答:只要资产没有进行财务核销,无论资产是否存在、是否在用,均应填报,在卡片“备注”栏内予以说明。单位应尽快办理资产处置手续,进行财务核销。

41.一栋楼每间房子都核发有房产证,是以一栋楼整体录入一张卡片还是按房产证逐间录入?

答:按房产证数量逐间建立卡片。即一个房产证录入一张资产管理卡片,价值按照每间房产所占整栋楼总价值的比重计算。

42.单位违规自建的临时建筑物,是否填报?

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单位的任何经济行为都必须进行财务核算,因此,临时建筑也应纳入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应录入系统填报,拆除后,再予核减。

43.工会资产是否纳入系统管理?

答:工会资产应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卡片录入中,在备注栏内注明资产取得时的资金来源,即:哪些是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资产或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哪些是由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形成的资产。

人防、供销社以及其他群众团体,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44.按照新的会计制度,需要计提折旧的单位如何对卡片进行计提折旧?

答: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要求,单位如果对资产计提折旧,应在系统启用折旧功能,同时要按折旧规定进行设置,以前年度未进行折旧需要补提折旧的资产,要进行折旧初始化设置。

45.资产折旧方法变更出现的审核错误,如何解决?

答:如果系统通过折旧计算出的资产净值与财务账不一致时,可通过系统折旧调整功能进行纠正。

46.使用其他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如何填报?

答:根据资产管理应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该办公用房的财务和资产账在哪个单位核算,应由哪个单位填报。其他资产也照此办理。

47.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后,以前纳入系统管理中低于新规定标准的资产如何处理?

    答:会计制度规定,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因此,以前年度纳入系统管理的资产应继续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8.(二期)系统实施后,资产配置、处置、对外有偿使用等业务如何通过系统进行申报审批处理?

答:根据系统实施计划,将逐步把资产管理全部业务工作纳入系统管理。今年,省本级部门、单位产权登记工作将通过系统实施,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事项将于2015年6月前施行。有条件的市、县可先行先试,摸索经验。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迁移操作方法

(财政部门用)

一、数据迁移工作步骤

(一)建立连接。数据迁移前,确保(一期)系统数据库服务器与(二期)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建立连接;

(二)配置信息。在(二期)系统中配置(一期)系统数据库的相关信息;

(三)数据迁移。(二期)系统与(一期)系统数据库连接成功后,选择需要迁移的单位,开始数据迁移。

二、操作方法(以下操作均在(二期)系统中进行)

(一)建立连接。用(二期)管理员用户登录系统,进入界面,点击“系统参数”,如下图:

尔后点击“2.6数据迁移”,展开数据迁移功能模块树,进入2.6数据迁移功能。如下图:

 重要提示:上述界面为(二期)系统后台界面,除了界面中的“2.6数据迁移”为需配置的信息外,其他信息一律不能动,否则,将会造成(二期)系统中前期配置的信息崩溃。

(二)配置信息。进入参数配置界面如下图:

    参数主要分3个方面:映射方案、数据库连接参数和抽取范围。根据实际数据服务部署情况进行参数配置,配置完成之后测试连接。如下图:

(三)数据抽取。测试连接成功之后,可选择单位进行数据抽取,也可以直接对全部单位进行数据抽取。

说明:数据抽取过程中,界面中显示有进度条,抽取时间根据数据量大小决定(一般一个县的数据大约需要1-2个小时)。

(二期)系统中建立单位用户操作方法

 (财政部门用)

 

一、用当地管理员用户登录(二期)系统,进入管理员界面,点击“系统管理”后,再点击弹出的窗口中的“系统管理”(黄色图标),进入系统管理功能界面,如下图:

尔后点击下面页面左侧树形菜单中的“单位管理”,如下图:

重要提示:上述界面为(二期)系统后台界面,除了点击界面中的“单位管理”外,其他信息一律不能动,否则,将会造成(二期)系统中前期配置的信息崩溃。

二、点击“新增”(此菜单在中间偏左上方位置),进行新建单位信息的创建。若创建的单位(含基层单位、主管部门汇总节点和财政部门汇总节点)属于最顶层节点(指的是该服务器上的顶端节点,如郑州市(汇总)),应将“是否作为单位的跟节点“勾选,只有一级汇总节点勾选(即:一个具有独立网址的服务器上只有一个最顶端的汇总节点打勾),如下图:

1.一级汇总节点信息的建立(从一期系统中迁入数据时,原树形结构不变,不需要再建立一级汇总节点及树形结构),(二期)系统服务器无迁移数据时,首先应依上述方法先建立一级汇总节点。

2.本级系统服务器中树形结构的建立。一级汇总节点建好后,将鼠标放在建好的一级汇总节点上点击左健一下选定此节点,尔后点击“新增”,之后建立的单位即在一级汇总节点下,依次可建立二级、三级、…..树形结构中的所有单位信息。

三、单位创建完成之后,如需要修改单位信息。可点击菜单栏的“修改”功能对相关指标信息项进行修改。如需要改变原有的树形结构,点击菜单“变更上级”,即可进行单位上级的变更。

四、新增单位创建成功之后,可以在“系统管理”“用户管理”中看到,该单位的默认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单位代码,如下图:

(一)登录名的修改。在“用户管理”界面上,先在树形结构中选定要修改的单位,尔后点击“修改”按钮,如下图;

 

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二)登录密码的修改。点击“修改密码”按钮,输入新密码,确认密码与新密码要一致,如下图:

输入新密码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对登录密码的修改。

 

(二期)系统启用及资产管理常用功能操作方法

(基层单位用,以省本级为例)

一、系统初始化

(一)设置浏览器

1.将系统的网址加入可信站点,操作步骤如下:

打开IE浏览器后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点击“安全”,再点击“受信任的站点(有的版本是“可信任站点”)”页面,如下图:

加入可信站点

选择“受信任的站点”后,点击站点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手动写入系统的地址(如:省本级服务器地址,即输入:10.8.4.146),点击“添加”,确定后则把服务地址加入到可信站点中。

2.控件安全设置需要修改。

点击上图中的“自定义级别”按钮,在弹出的“安全设置”窗口中,找到关于Active控件和插件”选项。

将两个选项“对没有标记为安全的ActiveX控件进行初始化和脚本运行”、“下载未签名的ActiveX控件”都由“禁用”修改为“启用”或“提示”。见下图。

未标记安全的控件选项

下载未签名的控件选项

           选好后,点击“确定”。

3.将“高级”选项卡中的“启用内存保护帮助减少联机攻击”取消选择,如图所示。

(二)登录系统

登陆系统前,必须确保电脑连接在网络上(以财政内网为例),由于系统对浏览器版本要求较高,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或火狐浏览器。

打开IE浏览器,输入服务器地址http://10.8.4.146:7001/zcgl,点击回车,弹出登录界面。

系统登录页面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页,初始登录,进入之后首先要修改初始密码。

(三)系统初始化内容

1.单位基本信息

登录后首先应进行系统初始化操作,否则无法进入系统的正式页面。系统初始化主要是对财政部门在服务器上建立单位(包括数据迁移过来的单位)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

新系统中单位基本信息增加了“单位联系人”和“单位联系电话”等字段,并且为必填项;单位基本信息中是否启用折旧是个重要指标应根据单位财务核算情况选择,只有在此处打上对勾,系统才能对录入的资产计提折旧,否则无法计提。

2.部门

对部门信息进行完善

3.人员

对人员信息进行完善

基础数据初始化后,点击“完成”按钮。

4.卡片

    以迁入系统的资产管理卡片信息进行检查确认。

系统弹出资产卡片确认提示信息,点“确认”后,选择“卡片调整”选项卡,进入卡片

调整界面。

 

 

在此界面点击“检查通过”,显示所有没有错误的资产卡片(如有错误卡片应予修改),然后点击“数据确认(全部) 按钮,系统会自动将这些卡片导入到正式库当中。

        

             

资产卡片信息上面一排功能按钮说明:

查询:可以根据查询条件查找所需卡片信息

批量修改:可以批量修改卡片信息

打开卡片:选中一张卡片,点击“打开卡片”可以查看卡片详细信息

数据确认:可以选择一张或几张审核无误的卡片进行确认入正式库

数据确认(全部):将所有审核无误的卡片确认入正式库

生成编号:将迁移过来的卡片重新生成一个按照新系统规则的资产编号,但原来的资产编号可以继续使用

排序:按照某一个字段进行排序

补录出租出借单:针对有出租出借的卡片需要补录出租出借单

补录资产对外投资登记:针对有对外投资的卡片需要补录资产对外投资登记

待调整信息查询:显示需要确认调整的卡片及分类汇总数据

 

点击“检查未通过”,对审核有误的卡片,需要进行调整再确认,否则无法进入正式系统操作界面。

修改时根据错误信息进行修改,然后在检查通过界面再进行数据确认即可。

二、建立资产管理卡片

卡片调整确认完成后,关闭该界面进入系统正式操作界面。

 

系统首页布局如上图,最上面为菜单导航栏,右上角有“修改密码”和“注销”功能。左上角为“首页目录”,显示首页所有功能模块。首页右下角显示单位名称及当前组织机构。

在系统首页菜单栏点击“卡片管理”菜单,显示卡片管理下面的所有功能模块;

资产卡片新建:就是新增资产卡片。

进入资产卡片新建界面,左边是国标分类,按照新的国标分类,资产大类分为七大类,而不是以前系统的十二大类。在新增资产时候可以根据系统的建议来增加资产卡片。

首先,点开国标分类中最明细的分类,然后右边卡片录入界面的资产分类名称和资产名称会自动显示你所选择的国标分类;资产名称可以进行修改。卡片编号不需要输入,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卡片信息的填写和资产系统1.0类似,如果不知道卡片里面的字段改如何填写,将鼠标放置在该字段上面,系统会自动显示提示信息,凡是标红星的字段都是必填字段;

注意 “财务入账状态”。如果选择“未入账”,卡片只能暂存,不能入账。如果选择“已入账”,“财务入账日期”和“会计凭证号”就必须填写。

入账:卡片入账就不能再进行修改,如果卡片信息确实错误需要修改,可以点击卡片右上角的“关联业务”下面的资产卡片变动,修改卡片错误的部分后,再点击“入账”,系统会弹出对话框要求你完善变动信息,填写完毕后确定卡片即入账。但此项操作会产生一条业务记录。

暂存:将新建卡片信息临时保存,不进行入账,可进行修改。

批量:可将资产卡片批量复制。

在资产卡片后面的页面折旧信息中,可对折旧信息进行设置。

三、资产管理卡片查询

进入系统后,点击“卡片管理”-“资产卡片查看”,进入“资产卡片查看”页面,如下图:

资产卡片查看页面

在“资产卡片查看”界面中,点击“查询”按钮,弹出与资产卡片相关的常用过滤条件查询,可以快速过滤出符合查询条件的卡片,展现在页面下部的列表中。如在资产分类条件中,点击资产分类右侧的“弹出”按钮,勾选土地、房屋、构筑物分类,点击“确定”,则查询条件资产分类已选,点击“查询”,在下侧列表中将查询出在资产分类范围内的单据。

“查询”条件中,除了已默认的查询条件外,还可以根据卡片上具有的字段自行设置查询条件。在弹出的查询界面中,点击“设置”,弹出“查询条件设置”界面。在此界面左侧勾选所要查询的字段,显示在右侧已选的查询条件中,亦可点击下侧的“恢复默认”,只展示系统默认的查询条件。勾选完查询字段后,点击“确定”,则弹出的查询界面自动添加此字段的查询条件。如在“查询条件设置”界面勾选记账日期后,就可根据记账日期查询卡片了。

四、资产处置事项审批

下图为资产处置事项审批流程图:

下面详细介绍资产处置的操作,以基层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审批流程为例。

(一)基层单位申请

用户首先登陆系统,在系统首页菜单栏中选择“处置管理”,进入处置管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出售、出让、转让、报废报损”按钮,进入资产报废报损操作界面;

点击“事项新建”

点击事项新建,系统弹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选择处置形式,在“待处置资产明细”附表中选择需要处置的资产卡片,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

点击“确定”

流程跳转到“添加其他材料”界面,有上报电子材料的就上传附件,没有的就在补充说明里面进行详细说明即可。红色项目为必填项目。填完之后点击“提交”。

系统提示 点击“确定”,之后系统提示上报成功。

然后点击“办理中”,就是显示刚才提交的单据

点击查看,进入办理日志查看界面,通过流程监控可以查看流程目前停留的上级部门

(二)主管单位审核/审批

现在以教育局主管登录系统进行审批操作,主管登录系统后右边“待办事项”显示需要处理的审批事项,点击待办事项数量进行事项处理。

在“审核事项待办列表”中,选中需要处理的事项,点击下面的“进入办理”

提交:提交到财政部门进行审批

退回:退回到提交单位,提交单位可以重新提交该事项

驳回:驳回的事项不能重新提交

退出:退出审批界面

(三)财政部门审批

主管单位提交后到财政部门审批,审批流程和主管部门类似。

(四)资产处置执行

基层单位查看审批流程结束以后,新建“资产处置执行单”

在“资产处置执行”下面,点击“新建”,然后选择“申请单”,点击“下一步”

 进入“填报”界面,将该界面中标红星的内容填写完整后保存即可。点击“执行单”查询,可以查看到已经完成的执行单。点击“已处置资产查询”,可以根据过滤条件查询已经处置过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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