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购〔2015〕9号)的要求,现就我委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机票并享受公务机票优惠政策。
二、公务机票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优惠票价是在市场公布运价基础上实施二次优惠的票价,优惠率根据执行情况定期调整,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发布。目前优惠率为: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购票人应当按照公务活动的实际需求合理选择航班,在行程确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如果行程不确定,请不要选择低价机票,否则产生较高的退改签费用等连带结果,均由购票人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
三、公务机票购票方式
(一)自助购票:1、网络购票。凡持有公务卡的购票人均可登陆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网站暂不支持购买国际机票)自助购票。购票前,购票人应当首先注册成为网站购票用户,并确保所持公务卡开通且在有效期内。该渠道仅能为持有公务卡的购票人购票,并使用公务卡结算。财政部对购买公务机票使用的公务卡范围有严格限定,公务卡一律采用专用发卡行标识代码为“628”开头的银联标准卡,目前认定的是以6282、6283开头的银联标准卡。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或个人,请按照公务卡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办理。
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自助购票以后,航班起飞前24小时内,应及早登陆相应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进行值机(即更换登机牌选定座位)。无论订票时间早晚,若未按时值机,待到机场起飞前再换登机牌时,系统会自动分配座位。
2、手机微信购票。我市公务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为财政部授权公务机票服务商:天地一家商务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购票人需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公众号(天地一家)进行购买。
(二)委托购票:购票人可以委托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公务机票。委托购票支持公务卡验证和预算单位验证两种身份验证方式。使用公务卡验证的,应当采取POS机刷卡方式结算;使用预算单位验证的,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需要在支票、汇款等票据上标注资金用途为“公务机票购票款”。两种方式对应的结算方式不得混用,且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三)购票人也可以购买上述规定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购票时应当保留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材料,并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特别提示:购票人凡购买此类低价机票的,即视为对电商平台等销售机构单方面变更航空公司统一票规的行为予以充分认同,同时因此而产生的超出航空公司统一票规以外的连带结果(如:改变航空公司该航班的退票规则、组合销售其他产品服务等),均由购票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要求
(一)优先选择国内航班
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我国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附件),事先报经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二)严格报销管理
购票人通过公务机票销售渠道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航空公司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非国内航空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附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事前出具的审批表。
单位财务人员可登陆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按查验号码对购票单位、购票时间及购票价格等信息进行核实。
购票人报销机票退票手续费时,可依据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五、执行时间
六、注意事项
(一)公务卡支付:仅可以为公务卡持卡人(自己、同事,或其他)乘机购票;不得用来支付非公务卡持卡人的购票款;
(二)转账支付:必须使用本单位上报财政的验证账户转出,备注“公务机票购票款”:可以为本单位所有公务机票支付购票款,包括但不仅限于:非公务卡持卡人、公务卡持卡人、外聘人员及临时借调人员。
附件: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