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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卫辉市赛峰燃气具销售有限公司变更企业资质证书相关内容的通知
作者:城市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1-02-01 15:28:14 浏览量:1764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卫辉市赛峰燃气具销售有限公司变更

企业资质证书相关内容的通知

新建城建〔20213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燃气企业,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卫辉市赛峰燃气具销售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申请将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张玉磊(身份证号:******************)变更为康红剑(身份证号:******************)。经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和我局对相关资料审核,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和《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办理制度》(新建公用〔201922号)的规定,同意卫辉市赛峰燃气具销售有限公司更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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