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新首水〔2021〕6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公司围绕优质公共服务精准发力,着力问题与结果导向,全力打造企业办事更省心、群众办事更方便的供水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首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统筹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协调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奖惩等工作。注重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自主创新,以重点问题的攻坚突破带动供水全局优化,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成员组成
主 任:杨德富 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主任:梁 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陆 强 副总经理
杜建伟 副总经理
罗 辉 财务总监
赵庆年 技术总监
秦 涛 副总经理
成 员:张百金、张孟斌、郭 琳、宋 杰、李 洁、唐 静
王慧娟、郭建学、靳亚萍、付文涛、史冰冰、秦 鹏
蔡 峻、张献勇、侯 冰、李志敏、高远光、海 洋
杨中勇、龚文辉、刘高潮、张献忠、薛勤勇、李 军
袁春富、陈广辉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付文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史冰冰、侯冰、靳亚萍、李志敏、海洋、陈晓静、晁阳为办公室成员,共同承担供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分析研判、工作任务分解、问题收集转办、投诉受理调查、常态化考核监测等任务。
三、建立责任清单制度
建立“1+5”工作专班机制,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详见附件)。按照职责分工,各指标责任部门围绕指标查找问题短板,出台配套文件,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评价指标整改和满意度提升工作。
(一)督导考核专项组
牵头领导:梁 华
成 员:张百金、张孟斌、付文涛、陈晓静、晁阳
(二)整改提升专项组
1、客户服务
主责部门:客户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营销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管网管理部、安装部、西华大道客户服务部、文化南路客户服务部、金穗大道客户服务部、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稽查管理部、调度中心、信息部
负责“水电气”一件事办理;前移服务关口;用水报装容缺受理机制;“互联网+供水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多元化用水报装办理渠道;客户服务管理流程及制度;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精简用水报装申请材料;客户报装流程信息反馈、回访及服务评价。
2、接水报装
主责部门:工程管理部
配合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安装部、管网管理部、营销管理部、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稽查管理部、西华大道客户服务部、文化南路客户服务部、金穗大道客户服务部、采购中心
负责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并公示;配合“建筑许可”指标完成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任务;红线外用水企业“零成本”接入;小型企业快速办理机制;全程代办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家、省级相关水改补贴政策;压缩接水报装环节(用水报装“零上门”、“零审批”);线上、线下全面公开用户内部安装收费参考标准;实现设计、监理和施工一体化,并与其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协调协同机制。
3、用水价格
主责部门:营销管理部
配合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西华大道客户服务部、文化南路客户服务部、金穗大道客户服务部、计划财务部、水表检定站
负责与住建局沟通,配合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多渠道公示相关水价信息;多元化建立水费缴纳渠道;“互联网+供水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推行水费电子发票;实施企业自来水阶梯水价制度;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制度并公开;本地区智能水表普及率;行政辖区内用水普及率。
4、管网建设
主责部门:管网管理部
配合部门:营销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企业发展规划部、采购中心、水表检定站
负责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漏损率降低至7.6%以内);形成电子图纸化的供水系统规模达到95%,提高勘查效率;完善供水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公示;供水管网的新建及改造;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实施城区污雨水分流改造。
5、供水保障
主责部门:生产管理部
配合部门:调度中心、高村水厂、孟营水厂、新区水厂、水质检测中心、管网管理部、安全保卫部
负责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漏损率降低至7.6%以内);“互联网+供水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落实水源、水厂、管道到用户水龙头的水质安全措施;落实制水标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流程;设备维护维修保养。
四、工作要求
(一)委员会将根据省市政府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深入研究指标整改提升及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动有关重大改革事项。根据上级“获得用水”工作推进情况,委员会实时召开会议,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研究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各专项工作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各自工作。
(二)各专项工作组主责部门为指标第一责任部门,需根据目标任务制定相关制度及措施,并进一步将全量清单细化至个人,建立完善的例会制度、问题台账、日常考核等相关工作机制,每半月向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目标任务的内容自行调整配合部门及个人,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其他配合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所列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三)督导考核专项组将以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对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工作专班运行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指标整改提升情况、转办问题解决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结合督导考核情况对未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或未积极配合推进工作的,由领导小组追究有关单位、具体责任人责任。
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8日
附件:《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评价指标责任分解全量清单》

新乡首创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