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问题台账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建设局,新乡市征收办,辉县市征收办:
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问题情况,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与检查上报工作,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和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问题台账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9号)精神,决定建立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问题台账及问题处置预警机制,实行矛盾问题动态监督管理。
一、提高认识,认真摸排矛盾问题。各地要提高认识,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国务院第十督察组督查热线反馈问题和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查化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查摆尚未解决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问题。
二、专人负责,建立矛盾问题整改台账。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矛盾问题整改台账,并实行绿黄红处置预警机制(绿色表示已经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黄色表示已经采取有效措施正在解决当中的问题,红色表示需要采取稳控措施的问题)。
三、及时上报,确保真实有效。建立联系人制度,各单位要指定1名联系人,各联系人要认真及时地汇总本辖区台账,确保台账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并于每月12日前将台账报送至市住建委征收科。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3月9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委征收科。
联系人:吕郑军 电话:3696577
邮箱:xxsfwzsglk@126.com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问题台账
2018年3月7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台账
填报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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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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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措施
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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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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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针对问题建立绿、黄、红预警机制,标注绿色字体表示问题已经解决,黄色字体表示正在办理,红色字体表示需要采取稳控措施
2、此表按月进行报送,及时跟进问题进展,于每月15日前报送至省厅房产处,邮箱:xxsfwzsglk@126.com,联系人:吕郑军369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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