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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新乡市新飞大道北延国防光缆迁改铺设施工单位的通知
作者:城市发展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3-03-14 17:38:04 浏览量:4404

关于选取新乡市新飞大道北延国防光缆迁改铺设施工单位的通知

 

 

 

 

 

小额自行采购方案

项目名称:新乡市新飞大道北延国防光缆迁改铺设施工

采购组织方式:自行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报价形式:二次报价,首次报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谈判后填报

采 购 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谈判小组根据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方法步骤:

1.采购人发出采购信息(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采购文件;

2.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应答文件;

3.成立谈判小组

4.现场公开唱标

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给出最终报价

6.采购人向所有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结果通知;

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14

 

 

 

 

 

 

 

 

 

 

 

 

 

附件1、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新乡市新飞大道北延国防光缆迁改铺设施工

通过部队验收


2




3




4




5





关于选取新乡市新飞大道北延国防光缆迁改铺设施工单位的通知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文件

一、总则

1.项目名称:新乡市新飞大道北延国防光缆迁改铺设施工

2.采购组织方式:自行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采购内容及要求:见谈判文件附件1

6.供应商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①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施工及设计资质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供应商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信息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公告时间:自2023314日起至2023320日止。

8.报名时间:2023315日至2023317,工作时间,委托代理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点:市住建局516房间。

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3201000

止,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监管    

1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1.评标时间:20233201000

地址: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9房间拟定

二、投标及评标

1.投标文件构成:

(1)小额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供应商认为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

2.谈判文件根据项目分别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谈判文件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装订,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形式:二次报价

4.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后,供应商给出最终报价。

5评标原则:单因素评议法。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谈判小组分析比对确定中标候选人。

6、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超过谈判截止时间递交的

(2)报价超招标控制价

(3)谈判文件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4)谈判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也没有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5)委托他人办理而未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7)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8)谈判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9不满足供应商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三、合同条款

1.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本次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一周内交付完工。

3.付款方式:且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支付至100%。

4.本次谈判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可以暂不采购。

若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的,可另行组织采购,无须向投标人解释具体原因。

四、其他

市政工程监管科各供应商报名时将相关采购文件附件发送给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监管科

联系地址:新乡市和平路134

邮政编码:453000

联系人:马先生    0373-3696565

           采购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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