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组织学习有关内容,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年12月10日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