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核发新乡市冉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的通知
新建城建〔2019〕14号
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企业:
根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的规定,经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新乡市冉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经营场所、人员、设备、工具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核检查和我局对相关资料的核查,符合资质证核发条件。通过我局网站公示后,公示期内未收到影响办理资质证书的情况反映。经研究同意对新乡市冉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核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
新乡市冉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XJGRQJAX—048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