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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新乡市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专家的通知
作者:科技与标准定额科 发布时间:2024-05-28 10:10:54 浏览量:339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我市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征集我市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研究人员;

(二)从事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职责

(一)绿色建筑专家

1.提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领域的技术咨询与支持;

2.参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3.参与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评审等工作;

4.参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相关验收核查、检查督导等工作;

5.参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相关学术交流、宣传培训等工作;

6.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绿色建材专家

1.提供绿色建材领域的技术咨询与支持;

2.参与绿色建材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与修订;

3.参与绿色建材评审及抽查检查工作;

4.参与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学术交流、宣传培训等工作;

5.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严格执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违纪违法或不良诚信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国家及省、市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发展方向、政策动态、标准规范和技术应用等;

(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能够积极参与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相关工作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专家,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自愿接受市住建局对专家的监督管理;

(六)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专家库的人员按本通知规定程序申报的,经审查核实后,优先纳入我市专家库。

四、申报材料

(一)《新乡市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专家申请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文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学历、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专业能力、与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相关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程序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填写《新乡市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专家申请表》,向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大专院校可直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提供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扫描件及电子文档。

(二)申请人可根据所从事和擅长的工作领域,选择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专家库中的一个或两个申报。如申报两个专家库,请对佐证材料进行分类。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大专院校申报专家的材料由本单位初审,择优推荐。请于2024614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与推荐专家材料一并报送至市住建局科技与标准定额科,纸质版资料请报送至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2房间,扫描件及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xxszjjkj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局根据申报情况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专家人选,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五)本专家库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联系人:苗琳娜

联系电话:0373-3696132

 

附件:1.新乡市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专家申请表

2.新乡市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专家推荐汇总表

 

 

2024528日 

   

附件1:新乡市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专家申请表

附件2:新乡市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专家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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