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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勘察设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作者:工程勘察设计科 发布时间:2024-08-27 17:25:18 浏览量:3818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现就全市2024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

(一)检查内容

企业是否继续满足资质标准,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社保缴费、从业经历、业绩、技术装备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检查范围

凡工商注册地在我市,持有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

(三)检查程序

1.企业填报完善信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6.0”下的“企业信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功能模块分别填报、更新本单位基本信息、技术人员信息、注册人员信息和近年项目信息(勘察设计合同、工程项目完成信息)入库备案,并通过“资质管理-河南省动态考核”功能模块提交动态考核资料,各勘察设计企业应在2024年9月1日--9月20日前完成动态考核和资料报送。

2.核查抽检。市住建局对注册地在新乡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进行抽检,并于2024年10月10日前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汇总表,接受省厅抽检。

3.检查结果运用。对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的,将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期间暂停企业承接新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整改期满后进行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将复查结果报送省住建厅,由省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和质量、执业资格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勘察、设计市场行为:(1)是否超资质范围承揽业务;(2)图纸上签章的注册师是否在相应的勘察设计单位注册。

2.勘察设计质量:(1)勘察外业工程量(孔数、深度、间距等)是否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标准要求;(2)是否按规定程序、法规、条例及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3)抗震、防雷设计、消防设计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条例要求;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4)养老服务机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是否满足设计标准和相关要求。

3.勘察、设计、审图信息化工作:(1)勘察全过程质量信息化控制落实情况,勘察外业数据是否实现信息化采集、实时传输;(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出具意见是否全过程网上办理;(3)审图机构是否对勘察信息在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报备情况进行核查、是否对不符合信息化要求的勘察成果进行审查。

4.施工图审查质量:(1)是否超范围超资格从事施工图审查;(2)是否按规定程序及内容进行审查;(3)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二)检查范围

受检工程范围为2023年9月1日(不含)至2024年9月1日(含)之间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房屋建筑项目。

本次检查主要依托河南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结合施工许可办理项目清单,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进行抽查,以县(市、区)为单位包含市本级在内共计16个单位,每个单位随机抽取1个项目,重点检查公共建筑及住宅项目。住宅工程以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展览馆、商业综合体。

(三)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5日。

(四)检查方式

1.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自行组织检查。

2.组织勘察设计行业专家通过“河南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进行线上检查。对每个受检工程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书》。

3.受检县(市、区)应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包括本地区勘察设计市场、质量管理情况、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数字化审图情况、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的经验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4.检查结束后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相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认可的,可及时进行申诉或于下发《整改通知书》后7日内提出申诉。

(五)检查结果运用

1.市住建局对于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考核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审图行为和质量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结果将在市住建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录入河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随机抽查结果按《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要求,进行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给予信用评价扣分,并在相关平台公布。

3.工程项目的随机抽查结果涉及注册执业人员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河南省建设市场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减分目录》进行记录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监督整改,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受检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单位均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各项目资料应一次性报送齐全,检查全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单位的任何补充材料。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审图机构于2024年9月6日前将受检时间范围内的项目清单(见附件《施工图审查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与电子表格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在新承接项目的审图机构,如未做到应报尽报,一经发现则经其审查的项目将均被纳入检查项目清单,同时对其逃避监管行为进行处理。

联  系  人:侯静       电话:3696552

电子邮箱:xxzjjsjk@126.com

 

附件:施工图审查项目情况汇总表

 

 

 2024年8月26日


施工图审查项目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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