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东郡府苑公租房项目拟办理第二年度租金续缴手续,为配合完成我市公租房管理系统按期上线,同期将对每户保障对象的住房档案,按照公租房基础信息数据标准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日期: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31日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西主楼4楼421房间房屋管理科
三、承租人提交住房档案所需材料:
1、选房卡(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原件丢失的提供审核科补办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
3、共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
4、承诺书(现场<补>签订)
5、上一年度租金收入票据(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
6、本人留存的《新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仅提供原件,无需复印)
除以上材料外,申请租金减免的承租人(包括城市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人员)还需提供:
1、责任告知书(现场签订)
2、低保证明原件(仅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
3、低收入证明原件(仅低收入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
4、优抚证明原件(仅优抚人员提供,退役军人事务局或相关部门出具)
本人不能到现场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
2、委托书原件(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
特别提示:
1、本人与共同家庭成员同属一个户籍的,户口首页、户主页只需提交一份材料,分属不同户籍的,要分别提交材料。
2、选房卡丢失人员,请先到审核科(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主西楼4楼433房间)补办证明。
3、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和低收入人员证明中,请注明家庭成员中低保、低收入具体人员姓名、身份证信息。
四、办理流程
1、现场核验本人身份证件及申请减免证明后,打印租金缴费清单、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
2、个人缴纳租金(两种方式)
2.1现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
2.2到【指定缴交银行】现金缴纳或转帐
缴交网点1:建行新乡市区支行
地址:人民路和胜利路交叉口东南角(原财政局)【东郡府苑租金办理窗口】
营业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周一至周五、周日正常办公,周六不营业),咨询电话:齐行长18537311816
缴交网点2:建行新乡新区支行
地址:金穗大道东698号,市财政局一楼西厅(新财政局)【东郡府苑租金办理窗口】
营业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周一至周五正常办公,周六、日不营业,咨询电话:陈行长 18003731630
3、现场打印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五、本通告下发后,请各承租人尽快如期办理,敬请知情人相互转告。
六、通告发布方式:小区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张贴、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特此通告。
新乡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