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林,你于2025年1月6日通过邮寄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于2025年2月12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新建办依复〔2025〕39号),因无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和联系地址无法邮寄。
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到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新乡市和平大道134号,联系电话:0373-3696558)领取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