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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自我防护须知
作者:新乡市住建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31 11:32:42 浏览量:1790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自我防护须知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特印发本须知,请局干部职工参照执行。

1.注重自我观察,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身体情况及时向局防控办报备,由局防控办按程序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正常上班后,如有异地外出,参加集会、聚会,接触疫情疑似人员、疫区人员等情形,应及时主动向局防控办报备。

3.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4.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5.每日上班前应提前对机关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办公室、会议室等)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保持座机电话及常用办公用品清洁。使用酒精消毒时务必注意安全,避免引起火灾。

6.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流通,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应关闭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确保全新风运行。

7.非独处空间时、传阅文件时、搭乘电梯时均须佩戴口罩。

8.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必要的接触应佩戴口罩,保持距离。

9.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采用肘护、衣袖遮掩口鼻,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内。

10.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餐前便后、擦眼睛前后、接触宠物或家禽后等应及时洗手。

11.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12.避免外出就餐,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要洗手。避免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使用前后餐具、用品须清洁。

13.加强疫情知识学习,有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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