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新市民、新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现将《新乡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发送至电子邮箱:xxszjjzfbzk2023@126.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新乡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二、信函寄至:新乡市和平路134号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新乡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
附件1新乡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新乡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