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房租赁管理,规范租赁市场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新乡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有关意见请于2025年10月12日前书面反馈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沈秋江
邮 编:453000
联系电话:0373-2827591
邮 箱:xxfcjc@126.com
2025年9月12日
《新乡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