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拟公布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公示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红旗、卫滨区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组现场评审,我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办理制度,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3-3696567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甲1号940室
邮政编码:450046
附件:公示内容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类别 | 等级 | 审核意见 |
1 | 新乡凯德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 黄瑞娟 | 初次申报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 拟通过 |
2 | 新乡市紫恒太阳能有限公司 | 雷浩君 | 初次申报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 拟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