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凤凰山生态公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实施单位:新乡市凤凰山生态公园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名称:新乡凤凰山生态公园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总投资:140000万元
项目概况:新乡凤凰山生态公园项目一期工程投资140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0.76平方千米,主要建设高阁彩凤、凤凰清音、白象幽潭、花舞人间、分将古韵、点将台、景区入口等景点节点的打造,道路、亮化、绿化、驿站、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新乡凤凰山生态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新发改城镇[2019]229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实施单位:新乡市凤凰山生态公园工程建设管理局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
联系人:毛柯 联系电话:13072668788
三、承担评价任务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72号中建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86528828 邮箱:100608124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JFu3qYdGcMd1VPkmZbSKw 提取码: w7c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