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
编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时间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及要求 |
1 | 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四条、第十一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二级及以下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不超过10% | 1次/年 | 四季度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三年开发项目情况; 3.市场经营行为情况。 |
2 |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条;《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豫人社办(2019) 实情况 47号)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不超过1% | 1次/年 | 四季度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1.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情况; 2.施工发承包情况; 3.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情况。 |
3 | 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涉企业 | 不超过1% | 1次/年 | 四季度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企业资质情况; 2.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情况。 |
4 |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监督检查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五条:《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六条、第二十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 抽查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4个实体工程(2个居住建筑、2个公共建筑) | 1次/年 | 9月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国家、省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型墙材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
5 | 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九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造价咨询 企业 | 20% | 1次/年 | 5月至11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资质证书、造价咨询业务文档、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造价师监督检查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二十三条 | 注册造价 工程师 | 10% | 1.造价师注册证书;2.造价师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6 | 工程建设造价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第四条第三款九条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2013﹚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 | 10% | 1次/年 | 5月至11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国家标准执行情况;2、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和相关计量规范。 |
7 | 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监督检查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二十一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国有投资或以国有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 | 10% | 1次/年 | 5月至11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 现行计价政策执行情况。 2、 合同计价性条款签订情况。 3、 成果文件编制情况。 4、 工程竣工结算情况。 |
8 |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及市场行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第七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62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 10% | 1次/年 | 8月至10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勘察设计审查成果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性要求;2.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质量控制情况;3.审查机构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
9 |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具备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 | 不超过5% | 1次/年 | 5月至9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是否一致.2.社保缴费与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是否一致;3.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是否一致。 |
10 | 各县(市、区)消防审验工作督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正案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 不超过50% | 4次/年 | 1月至12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情况 |
11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条第二款。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在建房屋建筑 | 市区3%;每个县(市)区抽查3个实体工程 | 1次/年 | 6月-9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2.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3.安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职尽责情况。 |
12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1% | 1次/年 | 6月-9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13 | 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开展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 3% | 1次/年 | 三季度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企业依法经营情况;2.项目管理服务情况。 |
14 | 城市供水水质 监督检查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第四条、第十五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城镇供水 企业 | 不超过10% | 1次/年 | 6月至9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按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建城[2013]48号),对城市供水企业水质管理、水厂运行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检查。 |
15 | 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第四十四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五条、第四十四条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不超过10% | 1次/年 | 8月至11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2017]143号)、《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绩效考核标准》(豫建城[2018]92号)及相关规范、规定,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 |
16 | 燃气企业监督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五条、第四十一条;《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燃气企业 | 不超过10% | 1次/年 | 9月至11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是否制定安全检查方案;2.是否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活动;3.是否建立燃气安全隐患台账;4.是否开展入户检查;5.是否存在管线占压情况;6.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情况;7.是否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8.对燃气用户的服务是否到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