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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
作者:物业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7-07 16:45:22 浏览量:4219

新建物业〔2020〕5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职能,确保落实“放管服”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物业管理工作“行业统筹、层级监管”的原则,现制订了《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2.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标准

                                      2020年7月1日

附件1

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快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强化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作风,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客观评价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坚持促进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化解热点和突出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围绕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质量为总目标,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监督,提升各县(市)、区(管委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成效,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成立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管理科。

三、考评对象和考评依据

(一)考评对象:新乡市各县(市)、区(管委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二)考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考评内容

根据各县(市)、区(管委会)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重点对组织保障、行业管理和建设、小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投诉处理机制建设与处置、物业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任务完成情况。

五、考评办法

按照《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标准》相关内容,采取“一事一积分”的方式,每月一统计,每季度一排名,年终总评通报。

六、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每季度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考评结果,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成绩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年终考核总评分低于80分的,取消年度行业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2020年7月1日

附件2

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标准

序号

基本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机构设立

(5分)

设立专门机构

3

未设立的不得分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

未配备专职人员的不得分


2

建章立制

(10分)

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3

1.未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的不得分

2.工作机制不健全的,发现一处扣0.5分


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

4

未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的不得分


明确岗位职责

3

岗位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


3

依法行政

(15分)

宣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3

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

2

未履职,一处扣0.5分


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

5

未及时处理,一处扣0.5分


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

未及时处理,一处扣0.5分


4

档案管理

(10分)

建立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

4

1.未建立不得分;

2.档案资料不健全的,一处扣0.2分


管理档案归集及时,妥善保管

3

未及时归集、保管档案的不得分


管理台账真实、完整

3

1.未建立管理台账的不得分。

2.管理台账不真实、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0.5。


5

行风建设

(20分)

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廉政高效

4

发现一起不良记录扣0.5分


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时限

4

1.未公开的不得分

2.公开不全面的,一处扣0.5分


听取街道办事(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的意见、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

6

1.未开展的不得分。

2.未听取意见,改进完善措施的,发现一处扣0.5分。


设立专门投诉电话,专人负责处理,建立投诉档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6

1.未设立专门投诉电话的不得分。

2.无记录发现一处扣0.5分;投诉处理率不达标每减少10%扣2分,直至扣完


6

工作成效

(40分)

推动物业小区全覆盖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

8

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鼓励物业服务项目创优达标

5

新创1个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得5分,新创1个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得3分,

获得县(市)区物业管理表彰的得1分。


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辖区内业委会成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培训。

4

未组织不得分


指导、协调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的物业管理移交工作。

4

未指导、协调移交工作的不得分。


6

工作成效

(40分)

提高物管小区业主满意度

10

辖区内物管小区业主满意度平均达到85%以上的得10分,71%-84%的得5分,70%以下的不得分。


检查、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服务,每季将检查结果汇总。

4

未开展的不得分


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

完成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总  评  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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