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业〔2020〕5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职能,确保落实“放管服”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物业管理工作“行业统筹、层级监管”的原则,现制订了《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2.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标准
2020年7月1日
附件1
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快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强化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作风,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客观评价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坚持促进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化解热点和突出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围绕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质量为总目标,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监督,提升各县(市)、区(管委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成效,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成立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管理科。
三、考评对象和考评依据
(一)考评对象:新乡市各县(市)、区(管委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二)考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考评内容
根据各县(市)、区(管委会)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重点对组织保障、行业管理和建设、小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投诉处理机制建设与处置、物业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任务完成情况。
五、考评办法
按照《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标准》相关内容,采取“一事一积分”的方式,每月一统计,每季度一排名,年终总评通报。
六、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每季度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考评结果,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成绩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年终考核总评分低于80分的,取消年度行业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2020年7月1日
附件2
新乡市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标准
序号 | 基本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1 | 机构设立 (5分) | 设立专门机构 | 3 | 未设立的不得分 |
|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2 | 未配备专职人员的不得分 |
|
2 | 建章立制 (10分) | 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 3 | 1.未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的不得分 2.工作机制不健全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
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 | 4 | 未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的不得分 |
|
明确岗位职责 | 3 | 岗位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 |
|
3 | 依法行政 (15分) | 宣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 3 | 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
|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 | 2 | 未履职,一处扣0.5分 |
|
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 | 5 | 未及时处理,一处扣0.5分 |
|
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5 | 未及时处理,一处扣0.5分 |
|
4 | 档案管理 (10分) | 建立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 | 4 | 1.未建立不得分; 2.档案资料不健全的,一处扣0.2分 |
|
管理档案归集及时,妥善保管 | 3 | 未及时归集、保管档案的不得分 |
|
管理台账真实、完整 | 3 | 1.未建立管理台账的不得分。 2.管理台账不真实、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0.5。 |
|
5 | 行风建设 (20分) | 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廉政高效 | 4 | 发现一起不良记录扣0.5分 |
|
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时限 | 4 | 1.未公开的不得分 2.公开不全面的,一处扣0.5分 |
|
听取街道办事(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的意见、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 | 6 | 1.未开展的不得分。 2.未听取意见,改进完善措施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
设立专门投诉电话,专人负责处理,建立投诉档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 6 | 1.未设立专门投诉电话的不得分。 2.无记录发现一处扣0.5分;投诉处理率不达标每减少10%扣2分,直至扣完 |
|
6 | 工作成效 (40分) | 推动物业小区全覆盖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 | 8 | 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
|
鼓励物业服务项目创优达标 | 5 | 新创1个省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得5分,新创1个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得3分, 获得县(市)区物业管理表彰的得1分。 |
|
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辖区内业委会成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培训。 | 4 | 未组织不得分 |
|
指导、协调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的物业管理移交工作。 | 4 | 未指导、协调移交工作的不得分。 |
|
6 | 工作成效 (40分) | 提高物管小区业主满意度 | 10 | 辖区内物管小区业主满意度平均达到85%以上的得10分,71%-84%的得5分,70%以下的不得分。 |
|
检查、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服务,每季将检查结果汇总。 | 4 | 未开展的不得分 |
|
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5 | 完成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
|
总 评 分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