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房管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效能,方便服务企业,根据省住建厅有关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延续、变更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从2020年8月1日起下放至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直接办理,不经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之前由省住建厅已经审批通过的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以及相应电子证照在到期前仍然有效。
二、申请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延续、变更等事项的企业,继续按照省厅办理期间相关规定要求准备材料并提出申请。
三、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批流程同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流程一致,采取纸质受理与网上办理相结合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河南省房地产开发行业政务管理平台”提出业务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待相关政务技术成熟后,将逐步实行网上办理,推行电子证照。
四、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
相关单位及企业对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具体事宜如有疑问,可向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咨询。联系电话:0373-3696568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