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高村路(苏门街-西孟姜女河)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和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通知
2020年9月4日,我局在市行政办公大楼1239房间对高村路(苏门街-西孟姜女河)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了选定工作,经过专家评审,达成一致意见后,拟选定新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高村路(苏门街-西孟姜女河)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公示期3天。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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