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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作者:法规信访科 发布时间:2019-01-23 11:42:55 浏览量:1761

2018年度修改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行政执法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坚持案件会审制度,集体商议决定。年内组织召开案审会8次,依申请举办行政处罚听证6次。今年以来,对建设领域26家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立案查处31起,罚款131.892万元。在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结案等执法过程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从立案申请、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送达与执行、结案到立卷归案,每一环节都明确责任人员,每一起案件都有专人审核把关,确保每起案件执法依据准确,办案程序合法。建立一整套严密、科学、规范的服务型执法制度体系。具体执法中实施先事先告知、再警示约谈、后行政处罚的“三步走”执法方式,全力构建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在法律的适用上,不擅自提高或降低处罚数额,对相同规模的相同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一致,避免随意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处理结果的,需依程序提交委案件审理委员会批准。同时加强对行政处罚实施前的内部监督制约,定期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坚持从执法源头上防范、执法过程中监督、处罚结果上控制漏洞,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以开展案卷观摩交流,执法工作经验介绍,讲解行政处罚及案卷制作注意事项等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县区行政执法水平。建立了定期督导工作制度,抽调执法人员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对各县市建设工程履行法定程序、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督促县市区监督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全市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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