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档案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组织方式:自行采购
三、报价形式:一次性报价
四、采购人:新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五、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小额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一览表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询价小组根据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六、方法步骤:
1.采购人发出采购信息(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按采购公告要求递交小额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3.成立询价小组;
4.询价小组所有成员根据小额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中以满足资格要求与功能需求报价最低价中标。
5.采购人将采购结果在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
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七、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货物 名称 | 主要功能需求 | 采购 数量 |
1 | 恒湿净化一体机 | 1、集加湿、除湿、空气净化(PM2.5、PM10、甲醛、TVOC)、纳米光氢离子空气消毒等功能于一体; 2、≥7寸工业触摸显示屏,设备运行状态、参数实时监控; 3、水箱数位显示,高、低限水位报警; 4、通讯方式:RJ45通讯端口,MODBUS-TCP标准网络协议; 5、采用封闭式涡旋压缩机,高效、静音、省电; 6、吹风方式:前进风斜上送风方式,避免湿气直吹设备而产生凝露,避免对吸潮物体产生直吹影响; 7、★水箱具有自动杀菌功能,每天定时开启,杀灭水中微生物,防止水体变质、异味; 8、★除湿量:90-120L/24h,加湿量:≥6kg/h; 9、★风量:≥2200m³/h; 10、功率:待机0.01KW,运行0.15-1.5KW; 11、★微生物净化率:≥99.95%; 12、★五级净化:低阻高效过滤器+HEPA过滤网+椰壳活性炭滤芯+双波段纳米光氢离子净化装置+湿式除尘过滤器; 13、供电:220V,50HZ; 14、★具备正常和节能两种工作模式:节能模式下可进行按天、周设定设备运行计划,设备按计划自动运行; | 1台 |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九、报价要求:
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各报价供应商须以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将报价单报送至采购公告上指定的地点。
2、公告时间: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16点止。
3、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1 月27 日 16 点止,新乡市人民东路697号,新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邮编:453000。电话:2047897,联系人:郭晓利。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报价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采购控制价:
新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专用设备采购控制价为2.2万元。
十一、关于本项目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附件:小额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小额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货物需求、技术规格、及供应商分项报价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采购产品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免费质保期 |
1 | 新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专用设备采购 | | | 万元 | | | | |
| | | | | | | | |
交货完工期 | 合同中约定 |
报价金额合计(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
报价供应商 :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新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