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拟公布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7 浏览:2651次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拟公布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公示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红旗区燃气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组现场评审,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办理制度,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127日至20211213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建设

联系电话:0373-3696567

联系地址:新乡市和平中路134号

邮政编码:453000

 

附件:公示内容

2021127

 

附件: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类别

等级

审核意见

1

河南省普洛公共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李晓萍

初次申报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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