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发河南省普洛公共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3957次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核发河南省普洛公共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的通知

新建城建〔202132

 

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和《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办理制度》(新建公用〔201922号)的规定,经红旗区住建局对河南省普洛公共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经营场所、人员、设备、工具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核检查、专家组评审和我局对相关资料的核查,符合资质证核发条件。通过我局网站公示后,公示期内未收到影响办理资质证书的情况反映。经研究同意对河南省普洛公共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核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

河南省普洛公共服务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XJGRQJAX—053

20211221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4107000011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0032752  新公备:41070202000849号
主办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3-3696558